不动产登记应尽快“动”起来 效果不能过高估计
- 发布时间:2014-08-19 08:36:03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谢凌宇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有实质性突破。
不少网民认为,不动产登记在反腐、降低房价和推进房产税方面效用有限,其主要功能是保护利益相关人利益、建立城乡统一房地产市场及推动楼市调控科学化。由于面临重重阻力,不动产登记多年来进展缓慢,必须强化执行、加快落地、变“虚”为“实”。
效果不能过高估计
“别再拿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思维来解读市场经济制度了。”网民“陈淮”说,“不动产登记制度被解读为查贪官有多少套房,恐怕剑走偏锋。该制度的首要意义是保护而不是剥夺包括私人在内的财产权利人利益。”
网民“叶檀”指出,不动产登记条例为房产税提供客观条件,但征收房产税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改革现行税收管理制度、清理整顿多如牛毛的房地产税费、征收房产税各地标准如何制订,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
还有网民表示,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能逼出部分存量二手房,但不会对楼市供应产生巨大“倾向力”。因为其既不能改变供求关系,也不能管住货币发行,又不能控制地价。
网民“宋会雍”认为,不动产登记对楼市最大效应是改变调控方式。以前是摸黑调控,连国内总共有多少房子,什么家庭有多少房子都不知情,只能靠感觉乱调。有了不动产登记,多少可以把调控做得科学一点。
姗姗来迟因利益集团阻挠
“早在2007年,物权法出台时就明确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7年来其推进过程可以用‘龟速’来形容。”网民“刘胜军”说。
网民“董藩”认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延期“分娩”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梳理工作量巨大。《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涉及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废止工作,这大大增加了立法难度。二是不动产登记涉及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带来的整合工作难度很大。三是尽管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目的不是基于反腐需要,但毕竟要暴露一些财产信息,容易被反腐工作利用,这使得登记立法工作遭遇重重阻力。
加快落地 严格执行
“如果各地都‘不动’,或者观望,不动产就成为‘不动作’。可以允许争议与博弈,但不能容忍不行动。让实践先‘动’,在实践中摸索与完善。”有网民说。
网民“宋会雍”指出,有关不动产登记条例中,还有一个“申请”提法,这并不合理,应该是持有人申请与国家普查相结合。未能纳入普查且个人又不申请的,应该列为“无主”不动产,由国家直接收回。这样才能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进,否则搞不好就只是一个挂在网上的条例,落不了地。
网民“叶檀”认为,不动产登记,可以保护合法财产。现在多从负面理解,认为要剥夺财富,可见人心惊慌。政府信用,还需大大改善,否则任何政策出台,不论是得是失,在预期管理上先输一招。预期管理不是报喜不报忧,不是政绩注水。令行禁止,言出必行,自己有信用,有法度,才谈得上管理别人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