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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梅连续三年净利为负 股票4月8日起被暂停上市

  • 发布时间:2016-03-31 21:42:1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小菲

图片来源:资料图

  中国网财经3月31日讯 *ST新梅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值,上交所决定自4月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目前公司已经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分别于2015年12月9日和2016年1月5日披露重组方案及重组方案修订版。

  资料显示,*ST新梅是上海城区开发企业,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商业物业出租。公司为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公司的关注点以二、三线城市的商业住宅开发为主。

  以下是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停上市起始日:2016年4月8日

  ●风险提示: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A股

  股票简称:*ST新梅

  证券代码:600732

  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16年4月8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公字[2016]8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将加大存量房产的营销力度及招租力度,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公司房地产及经营性物业持续经营能力,尽可能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2、公司与辅仁药业集团有关宋河股份的回购事项仍在积极协商进行,同时,相关仲裁准备工作公司也已准备就绪,并已于近期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确保维护公司利益;

  3、公司已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分别于2015年12月9日和2016年1月5日披露重组方案及重组方案修订版。公司将进一步落实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践行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逐步实现业务转型,力争将公司打造成为专注于高成长性实业企业的投资控股平台,从根本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注意。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2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煜坤

  电话:021-51005380

  传真:021-51003439

  电子邮箱:xm600732@shinmay.com.cn

  邮政编码:200070

  六、其他事项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股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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