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 部分监管措施解除
- 发布时间:2015-03-06 10:57:28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中国网财经3月6日讯(记者 韦鹰) 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一则通知,同意解除对信泰人寿的部分监管措施,并同意其恢复开展新业务。
信泰人寿于2014年底完成增资28.8亿元,2014年4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7%,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I类。因此,根据有关监管规定,保监会解除对其采取的部分监管措施,并同意其恢复开展新业务。
据保监会披露,信泰人寿2013年4季度末实际资本为-14.75亿元,最低资本为7.9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
另外,保监会督促信泰人寿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合理确定业务规模,加强偿付能力预测分析,做好资本规划,确保偿付能力持续充足。如再次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