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七领域应作为混改“负面清单”
- 发布时间:2014-10-27 17:00:00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孙业文
日前在“解读混合所有制改革思路和路径”会议上,与会专家就混改所面临的问题、对策以及发展方向展开了热烈讨论。专家认为,目前混改存在三种乱象及风险,需守住“底线”和“红线”,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等七个领域需制定禁止、缓行或谨慎操作的负面清单。
红线和负面清单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表示,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说明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将来都可以进行混改。但混改必须有红线,应有负面清单。制定负面清单既要从国有经济功能定位的角度来考虑,也要考虑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
他认为,从领域看,至少七个领域的国有企业或业务板块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时,应作为禁止、缓行或谨慎操作的负面清单:第一类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自然垄断领域;第二类是关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第三类是关系生态安全的自然资源领域;第四类是关系国家安全的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第五类是关系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第六类是政策性业务强、承担特殊功能的领域;第七类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彭建国建议,未来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主要应是下面三种类型企业:一是大多数央企可以改组最终成为五六十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二是根据需要新组建一二十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三是保留或重组一二十家承担特殊功能的实业公司。这三类集团公司均由国资委直接监管,也都基本属于上述负面清单范围,因此,在集团公司层面一般不应该急着搞混合所有制。如果要搞也只能采取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形式,而且上市公司股东除了大量散户外应该全部是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主要在其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二三级子孙公司只要不在上面的负面清单内,进行混改是没有异议的。
彭建国说,上面提到的负面清单内的企业,直接关系到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底线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红线,目前第一步不要急于搞混改,以后条件成熟后,有些也可以进行国有绝对控股的混改,但前提是国家出台了具体的清单明细,具体政策和操作规则。从混合改革方式来看,主要有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产权交易、引进投资者、并购重组和新项目混合六种。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建议实行“五统一”:统一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统一政策标准,分企审批;统一操作程序,规范操作;统一红线清单,设立禁区;统一产权管理,强化监管。
乱象和风险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指出,目前混改存在三种乱象,一是运动跟风式思维。把混合所有制经济当成一场运动,各地争相表态,亮出指标,什么时间完成多少都制定得很具体,包括很多不是混改的都被贴上标签。然而因为调门太高,说来容易操作难,在实践上往往表现为“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二是“国民”对立式思维。“混改”似乎就是“我退你进”、“我卖你买”,表面上可能是国退民进,实际上是国民共进。三是等待式思维。不闯、不试,等待政策文件出来,国有企业负责人担心犯“国有资产流失”的错误,而非公有制企业则担心自己的产权得不到保护,没有经营权。这三种症状,主要是没有弄明白为什么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同时,搞混合所有制产权改革,可能出现三种风险。一是出现国有资本私有化的风险。因为国有资本应该在关键领域保持控制力,控制力就是控制权的问题,国有资本的股份要具有控制地位。第二类风险是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的权益“流转顺畅”问题。第三类风险,就是可能出现国有资本领导者在改制过程中,存在化公为私的问题,不能归属不清。
李锦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应以国有资本投向重点领域,形成控制力;以国有资本撬动民资,形成影响力;以国有资本带动规模,形成竞争力,是国有资本以退为进的策略。逐步开放管理服务外包、开放特许经营权、开放新建项目产权、开放垄断企业存量格局让民营资本参股或控股,这四条路径,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逐步使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而在这个过程中需守住四条“底线”:一是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包括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如战略储备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等行业和关键领域;二是真正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即具有长期规模经济的行业;三是不以赢利最大化为目标、旨在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四是支柱产业中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此外,则可逐步退出或进行重组。同时,在改制过程中要慎重制定改制方案,严把资产界定关、审计关、评估关、定价关以及资金关防范国有资本流失。
他认为,随着改革向前推进,一个混合所有制热潮必将到来,这个高潮到来,在政策上取决两个文件的出台。一是国家版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文件。在实践上需要两个问题被明确,一是国企分类完成,二是负面清单的确实。
实现路径
国企混合所有制研究会秘书长、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副总裁朴石从实践的角度阐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六条实现路径,即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股权激励和管理层、员工持股、整体上市、并购产权基金、国有实物资产处置、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这其中,通过股权转让和实物资产处置方式必然是混改的主要路径之一。其次,从中石化和绿地集团的混改方式来看,通过增资扩股以及管理层、员工持股的股权激励方式也必然是混改的主要路径。在混改项目中,牵头人能力、市场交易能力、征集投资人能力、融资配套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境外交易能力为关键要素。
朴石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依法合规,简单讲就是公允定价、公开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