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煤炭进口关税 业内称将利好国内市场
- 发布时间:2014-10-09 14:27:29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马巾坷
中国网财经10月9日讯 财政部网站今日发文称,将调整煤炭进口关税,调整从10月15日起开始实施。
消息显示,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针对此次关税调整,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一定程度限制进口煤,利好国内煤炭市场。
就在日前,有报道称,8月底,发改委曾召集华能、大唐等主要大型燃煤发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开会,并传达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脱困的指示精神,并研究限制煤炭进口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