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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表示房贷政策执行细则“尚未公布”

  • 发布时间:2014-10-09 09:01: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海霞 薛白 罗知之  责任编辑:姚慧婷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首套房的认定进行松绑。10月8日,市场传闻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已就“认贷不认房”出台相关执行细则。人民金融记者分别致电几大国有银行进行核实,多家银行对此说法予以否认,表示尚未收到相关业务部门有关房贷政策执行细则的任何内容。

  国庆前一天的的下午,央行、银监会紧急发布《通知》松贷刺激楼市,不仅重申首套房利率折扣下限为7折,而且在二套房的认定上提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据了解,此前,按照2010年5月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几套房以借款人名下实际拥有的房屋数量为准。上述通知中,“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截至目前,仅有北上广深和三亚五个城市尚未放松限购。业内专家认为,《通知》下发意味着我国二套房限贷政策全面退出,“既认房又认贷”住房信贷政策已向“认贷不认房”转变。

  8日,有媒体报道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先已就“认贷不认房”出台相关执行细则。传闻称,各大银行的住房信贷政策细则版本对于如何认定首套房已非常明确,包括名下无房或一房无贷的购房者;名下两套或以上住宅、无贷的购房者,购房时均可认为购买的是首套房;而名下多套住宅的购房者,有一套住宅按揭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或已结清,现可认为购买的是二套房。

  人民金融记者就以上传闻分别致电几大国有银行进行核实,多家银行对此说法予以否认并表示尚未收到相关业务部门有关房贷政策执行细则的任何内容。

  工商银行新闻处相关人士表示,关于住房贷款的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在《通知》中已有明确要求,工行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房贷细则,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就此回应称,目前房贷细则仍未出台,如有消息会第一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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