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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解地方债隐患 多管齐下拆穿“包袱”

  • 发布时间:2014-08-28 11:34:18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慧敏

  中国网财经8月28日讯(记者 曹慧敏)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宏观政策日趋定向紧缩,房地产调控层层加码,地方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地方债“暗雷”也屡屡被点燃。如何拆除债务“包袱”?如何稳定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如何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多管齐下”方可解除地方债隐患。

  据审计署报告统计,2014年、2015年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将有4.2万亿元。其中,厦门、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和吉林等地2014年底到期的债务占比超过了25%。

  其实自2011年起,审计部门摸清了地方政府超10万亿元的债务情况后,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就屡屡引起广泛关注。如何持续有效地解除“地方债”隐患,则成为各方持续讨论的热点。

  首先,如何拆除“债务包袱”?

  不少分析认为,国企改革或许是一剂良药。通过国企改革,对债务包袱“盘活”一部分同时“甩掉”一部分。“盘活”一部分,即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转让减持的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运营效率,一定程度上盘活不良资产;“甩掉”一部分,即通过市场手段,加快处理闲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

  据媒体透露,目前已有多个省份正加速推动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剥离资产、兼并重组等举措,使处置不良资产和增强国企运营效率同步并行,以此助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但其中也暗藏风险,对此有专家指出,不排除在巨额地方债务偿债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卖资产“甩包袱”,甚至出现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隐患。

  其次,如何增收还债?

  增加地方政府的稳定收入,可能是更有效的危机化解之道。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其中具体改革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税种,跟地方税收皆密切相关。

  此前,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收入占地方税收的一半以上。随着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即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地方政府收入由此面临极大冲击。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的房产税和消费税,则将为地方政府大幅增收。

  房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例如,美国房产税占地方税收的75%,世界最穷的国家肯尼亚则占69%。

  我国的房产税改革,也将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对此,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房产税改革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也利于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中国推出房产税不仅为平衡财政,更大的好处是房地产可以健康发展,有助于建立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

  虽然消费税目前还算不上大税种,但将税收从国税转为地税,健全消费体系、物流环节,将大力改善国内的消费环境,最终也将为地方政府创造增收途径。

  最后,如何从制度上建立约束机制?

  世界各国经验表明,财政风险放大主要原因是制度驱动。防控财政风险必须从制度变革入手。

  今年中国开始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制度。5月,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等10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这意味着地方债发行朝着市场化路径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地方债自发自还,即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自己偿还。而过去,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代办还本付息,缺少很多程序,没有信用评级、还债能力评估,风险都是中央兜底。

  分析人士认为,自发自还制度,将对地方政府资金使用监管和规范要求更加严格,这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责任心和风险意识,自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分析指出,自发自还等于把地方政府推到了前台,额度锁定,能发多少发多少。偿还自理,违约责任自担。这会迫使地方政府自觉控制财政风险,打破市场和地方政府两级对地方债务中央托底的幻觉。

  白景明同时表示,各省政府面向市场自发自还,实际上是借助市场的力量去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盲目扩张。如果出现年度额度用不完,表明市场不认可该省的融资,这会倒逼该省重新策划举债规划。(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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