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维良: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要依靠改革创新
- 发布时间:2014-08-15 09:46:0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孙朋浩
中国网财经8月15日讯 近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
如何发展好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15日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要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和思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迫切需要通过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和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跳出“就保险谈保险”的惯性思维,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和思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连维良指出应从五方面做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工作:
第一,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鼓励开发多样化的养老、医疗、疾病保险等产品。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参与健康服务业整合,促进保险与养老、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
第二,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国际上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赔付占灾害损失的比重一般在30%—40%左右,而我国仅约3%。要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发展财产、工程、意外伤害等保险。
第三,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以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为股票和债券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进一步发挥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信用、境外投资等保险,支持企业“走出去”。
第四,强化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以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探索保险业参与公共事务的新模式,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升社会管理效率。
第五,深化保险业自身改革,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通过费率市场化定价、完善准入退出机制等改革,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服务,减少同质低效竞争。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努力扩大保险服务出口。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增强再保险分散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的作用,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