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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反对4家弃权 信托公司行业评级分歧大

  • 发布时间:2015-12-08 12:32:29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即将试行的信托公司行业评级工作阻力不小。

  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68家信托公司已经完成对《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简称《指引》)的投票表决,其中有4家公司投下反对票,另有4家公司选择弃权。据了解,在此前协会主导的多项投票表决中,出现反对票与弃权的情况十分少见。

  中国信托业协会秘书处于2015年4月正式启动《指引》及配套文件起草工作。为此,协会秘书处邀请了6家信托公司(信托资产规模大、中、小各2家)资深人士及1名协会法律专家理事参与起草工作。

  经过数次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11月份《指引》投票表决稿最终敲定。然而,由于《指引》明确行业评级结果将向社会公开,使得一些公司压力很大,甚至颇为不满。

  信托业内人士表示,公开评级结果确实让一些低评级公司很难接受,在协会此前主导的投票表决中,也极少出现反对和弃权的情况。不过,因为超过半数公司同意推进《指引》,明年行业评级工作仍要推进。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初稿在信托公司内部征求意见之时,即有数家信托公司对对外公布行业评级结果提出不同意见。

  比如,东莞信托建议实施行业评级3~5年,待行业评级指标体系逐步完善后,再向社会公布行业评级结果;中诚信托认为,评级结果对外公布的事宜有待斟酌,建议不对外公布评级结果;国民信托则建议,评级结果仅公开评级归类为最高级别公司,对于后面两类级别的不公开。此外,西部信托也提出,建议不对外公布信托公司评级结果,光大兴陇信托则建议对评级结果的后果以及对信托公司的影响进行规定和说明,建议明确评级结果对外公布的方式。

  不过,《指引》起草小组认为,对外公布行业评级结果是原则性规定,否则行业评级就失去意义和目的,但协会秘书处公布时将考虑公布方式和范围。

  (本文来自微信号:信托百佬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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