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信托要求撤销划至法院的委托资金 被法院驳回
- 发布时间:2014-08-29 07:20:5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日前,一份《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让已经陷入困境的华融信托再受打击。
华融信托诉至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称浦发银行监守自盗,要求撤销已扣划至法院的1665万元。结果,要求被驳回。
诉浦发银行
“监守自盗”不成
据了解,2013年,华融信托与浙江赛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赛日新”)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人华融信托以设立的“华融赛日新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向赛日新放贷,贷款金额拟定为3亿元。此后,双方又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华融信托向赛日新发放信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专项用于补充赛日新的经营流动信托资金。
同时华融信托与浦发银行宁波余姚支行、赛日新签订华融信托(2013)集信第【105】号-监第【4】号《用款账户监管协议》,约定赛日新在浦发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开立账号为94xxx17的专门账户为监管账户。赛日新使用信托资金时,须向华融信托提交资金使用申请书,经申请人审核同意后,由浦发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完成划款。
此后,因为赛日新在浦发银行贷款到期,浦发银行向法院申请,冻结浙江赛日新94xxx17账户1680万资金,当地法院于2014年7月1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并扣划94xxx17账户中的银行存款16648928.84元。
对此,华融信托提出异议,认为信托资金虽已进入监管账户,但赛日新尚未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申请使用资金,该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从性质上说仍是信托财产,法院划扣监管账户内的信托资金不合规定。浦发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作为异议人委托的监管银行,滥用监管银行的地位和信息优势,违反三方协议约定,监守自盗,将委托监管的信托资金用于归还企业贷款,缺乏法律依据。华融信托要求法院撤销(2014)甬余执民字第2147-1号执行裁定书并将已经扣划至法院的16648928.84元返还至上述监管账户。
不过,法院认为,监管账户并不等同于信托账户,赛日新的94xxx17号账户为企业账户并非信托专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应为赛日新的公司财产,并非信托资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异议驳回。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账户资金因银行贷款到期被银行申请冻结,并扣划,这意味着融资方的资金链出现问题,也意味着信托公司在该项信托计划上的风险敞口增加。
监管层通报风险高
业务模式比较激进,华融信托频频被曝出兑付危机。
宜华集团刘绍喜“失联”,华融信托涉及宜华地产的集合信托有三款。成立时间分别是2013年6月27日、2013年7月8日以及2013年7月22日,募集资金规模分别为2.1亿元、4860万元以及3650万元,存续期都是两年。
华融信托三款产品的担保措施第一条都是广东宜华以外砂项目拟开发一期365亩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出具的评估结果,抵押物评估价值约为12.4亿元,目前抵押率仅约27%。目前这三款都在存续期,官方网站上显示仍然在正常运行中,但隐忧挥之不去。
此外,另一款产品因正菱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陷入兑付漩涡。
5月28日,广西柳州公安局发布公告称,发现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涉案资金高达百亿元,而华融信托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该款信托项目名为“华融柳州正菱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有两期,规模共计2.7亿元。
8月初,在一次内部会议中,银监会对11家信托公司进行了通报,其中有3家信托公司存在短期时点上出现风险资产高于净资产的现象,华融信托在列。
实际上,2013年年报数据显示,2013年年末,华融信托净资本规模为28.9亿元,净资本和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93%,达到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规定。但银监会的批评,应该是今年风险资产增长所致。
资料显示,华融信托前身为新疆国际信托,后经重组,于2008年成立,2013年年末资产管理规模达到900多亿元,2013年新增信托资产规模645.18亿元。2014年上半年,华融信托的营业收入为6.7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8.61亿元下降了21%,其中信托业务净收入5.6亿元,同比下降27%;实现净利润3.5亿元,同比下降20%。(记者 夏 青)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