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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调整公积金政策 “方便无房户提取”

  • 发布时间:2015-02-04 08:17: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黄江洁  责任编辑:毕晓娟

  住建部等三部门要求放宽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市公积金中心——

  日前,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放宽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昨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目前暂未收到文件,收到文件后将结合东莞实际情况,贯彻上级要求,或对公积金租房政策进行调整。据悉,东莞现行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对于缴存期没有要求,但必须提交租房发票。

  提取公积金租房需发票 今后或调整

  前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文通知,要求放宽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介绍,目前东莞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为:两种情况下可提取,即房租超过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这两种情况均不要求缴存期,不过,两种情况下都必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

  “目前我们暂时还没有收到上级的文件。”李庆星表示,收到文件后,将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对东莞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不过将结合东莞实际情况,“不一定与要求一模一样”。他透露,政策调整的方向是“方便无房户提取”。对于是否会取消提供发票的要求,他表示接下来将研究决定。

  提取公积金租房 一年约1000人次

  李庆星介绍,每年东莞的公积金提取量很大,其中尤其以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这类居多,每年可达20多万人次。此外,由于东莞外来人口居多,公积金的流动性也很大,每年也有近20万人次进行公积金账户销户,并提取。

  而在公积金提取中,租房提取一直占的比例非常小。“每年大概就1000多人次进行租房提取。”李庆星介绍,且每笔提取金额都比较小。

  据悉,国内一些城市曾经出现过租房提取公积金造假的现象,即伪造租赁合同等形式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此,李庆星就表示,东莞租房提取公积金造假现象比较少,因为存在一定的造假成本,提取人必须有地税部门的租金发票、正规租赁合同以及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才能申请提取。“很多租客都没有意识让房东给自己开发票。”

  那么如果今后取消提供发票的要求,是否会出现造假现象?李庆星认为,只要申请人的确在东莞名下无房,就主要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需求,也就有理由进行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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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一周

  贷款申请不升反降

  上周一,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可贷额度大大提高,删除了“8倍余额规定”,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向广深看齐。然而,新政实施一周,市场反响却有点冷淡。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透露,新政实施前平均每周发放近百笔贷款,而新政实施一周来仅有32笔贷款申请。对此,该中心方面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市场反应没这么快”。

  此外,该中心日前还发出关于新政的补充说明,明确外市公积金转入东莞的,缴存年月与外市缴存连续,申请贷款时不要求在东莞开户须满6个月。此外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在还清款项12个月后。

  平时一周上百笔

  上周仅32笔

  1月26日,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新政删除了“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倍”这一备受诟病的规定,明确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6万元调高至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6万元调高至70万元,最高可贷额度向广州、深圳看齐。

  新政实施的消息传出后备受市民关注。截至昨日,新政正好实施满一周。不过,市场反应却有点冷淡。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过去一周,使用新政的贷款共有32笔申请,该中心审核了3笔,最终通过3笔。

  而就在新政实施前,该中心每个月平均发放三四百笔公积金贷款,李庆星介绍,一般一周发放贷款就近百笔。这也就意味着,新政实施一周来,公积金贷款笔数不升反降。

  这是为什么呢?李庆星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购房者决定在楼盘签合同到贷款资料递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这期间需要一段时间,“市场的反应没有这么快。”

  外市转入申请贷款

  不要求在莞开户满6月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实施相关规定的公告》,对公积金贷款新政进行补充说明。《公告》明确,东莞市将继续执行《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借款人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未清偿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得再申请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因改善自住住房条件需再次贷款的,可在贷款还清之日起12个月后申请”。

  同时,“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房屋已办理过户到买方名下的,须自《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这一条款,也将继续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指在职职工不包括港、澳、台及外方(籍)人员,港、澳、台及外方(籍)人员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值得注意的是,凡是外市转入的,缴存年月与外市缴存连续,满足近6个月正常缴存且最近一个缴存月份距申请当月不超过2个月的,申请贷款时不要求在东莞市开户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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