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分政府还贷公路继续收费未有明确延期期限
- 发布时间:2015-01-02 07:23:3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孔彬彬
高速公路收费到期后是否停止收费一直备受关注。山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12月31日批复称,经研究同意对2004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山东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收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范正金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5年底,山东省境内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总数将达到15条,其中能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只有2个,其他13个项目均不能按期偿还完贷款。“而且每收费1元,当中有0.86元是用来偿还贷款。”他说。
据了解,此次批复并未明确延期期限,只是“继续收费”,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