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点8部门缓解融资贵 银保联动破题
- 发布时间:2014-08-15 01:3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提及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后,更有具体政策正在出台。
昨日(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国务院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八个部门认真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针对今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的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十项举措,《意见》进一步深化,并对每项举措落实责任进行细化分工。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将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意见》中提到的“保险+信贷”银保联动模式,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对银行代付业务提供保险。不过,由于目前贷款利率较高,银行仍在采用提高利率的方式降低风险,保险在贷款部分还没有铺开。
定向降准效果难评估
《意见》提出,要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优化基础货币投向,适度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力度,落实好“定向降准”措施。
今年以来,央行已经两次实施定向降准,一次下降2%,一次0.5%,方向都是三农和小微企业。其中第二次规定,银行对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超过30%才可降准。然而,在长期与浙江小微企业接触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眼中,两次降准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除了幅度过小,“定向”也没能在微观层面落到实处。周德文指出,虽然国家政策是定向于三农和小微,但由于缺乏事后调查,有没有真的达到定向的效果难以评估。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袁钢明也认为,定向降准是一个积极的措施。“之前我们的货币政策太紧,不管是出口还是内需,都出现因资金不足造成产能下降,经济下滑。”
不过,从之前的几次定向降准来看,一些资金仍流入偿贷能力强的房地产行业。袁钢明建议,在对三农和小微企业定向降准的同时,应限制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目前的结构性问题。
此外,为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银监会7月24日也发布多项措施,提升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效率,鼓励其开办续贷、年审制贷款和循环贷款等创新业务。
目前,流动资金贷款是小微企业主要融资工具,但银行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仍存在期限设定不合理、业务品种较单一等问题,有的小微企业甚至需要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这种“倒贷”行为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保险+信贷”已经成熟
《意见》提出,要积极发挥保险、担保的功能和作用。近几个月爆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倒闭风潮,可谓让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上加难。
据周德文介绍,高峰期时,温州有200多家担保公司,而现在只剩下30多家。
袁钢明则指出,担保公司规模太小,一旦企业资金出现问题,担保公司并不具备还贷能力。正是因为风险过高,许多担保公司收取高达20%的担保费,这对于企业来说融资成本太高。更为普遍的一种方式是企业互保,但在过去几年里,企业互保已造成连锁性后果。
基于此,周德文指出,少数担保公司已开始探索与保险公司合作,实现担保风险社会化。
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相关保险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等主体获得短期小额贷款。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对银行代付业务提供保险。据袁钢明介绍,这种方式的成本非常低,一般只有万分之五,由发货企业牵头,促使采购企业和银行购买保险业务。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增加了客户和保费,通过对大多数客户收费,对偶发的企业债务担保,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分担了银行的金融风险。
不过,由于目前贷款利率较高,银行仍在采用提高利率的方式降低风险,保险在贷款部分还没有铺开。袁钢明认为,在第三方支付已经成熟的今天,开展保险+信贷的时机已经成熟。
《意见》还谈到,促进更多保险资金直接投向实体经济。但由于国家对保险产品的功能有明确限制,如何将保险资金引入实体经济,目前保险业和学界仍在探讨之中。
周德文建议,一些保险公司可以尝试投资产业基金,以产业基金的方式参与实体经济建设。
互联网金融监管或提速
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提出,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互联网金融一直被视为草根金融和普惠金融,其目标也正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很难覆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融资的可获得性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疑有助于解决融资难问题。
不过由于相关监管规范迟迟未出,P2P网贷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融资成本也居高不下。据记者此前调查,有些P2P借款人成本甚至超过小贷公司和民间融资的利率。年化超过30%融资成本普遍存在,个别平台的年化融资成本甚至超过40%。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仍存在不稳定因素,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结构调整处于爬坡时期,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分析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时,《意见》认为,当前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经济因素又有微观运行问题,既有实体经济因素又有金融问题,既有长期因素又有短期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据了解,多年来,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存在,业界关于该问题的讨论也从未中断。
王宇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可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增加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企业融资难最根本的问题是,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放贷,缺乏融资渠道,应该建立中小企业银行。
《意见》认为,从中长期看,解决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要依靠推进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治本之策,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财务硬约束和发展股本融资来降低杠杆率,消除结构性扭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财税改革,简政放权,打破垄断,硬化融资主体财务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切实增强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引导小微企业健全自身财务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注重工作实效。对各项任务落实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