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开业
- 发布时间:2015-01-06 11:16:21 来源:保监会网站 责任编辑:孙朋浩
保监许可〔2014〕1122号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你筹备组《关于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恒邦保险筹〔2014〕24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亿元。
四、公司住所(营业场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9号联发广场43楼。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肖晓华。
六、公司业务范围:机动车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公司开业后两年内在江西省开展业务,两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逐步在江西省外设立分支机构。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附件: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保监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