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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市场之手“拔弦”大资管时代

  • 发布时间:2014-12-31 10:17:28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肖扬  责任编辑:孙朋浩

  在保险“新国十条”政策红利的影响下,2014年,保险投资业务通过业务创新,参与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运行,发挥长期资金的独特优势。目前已成为投资领域最广阔的金融行业之一,不仅在促进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为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

  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末,保险资产规模达到98318.90亿元,资金运用余额为89478.79亿元,资产规模跨越10万亿元大关指日可待。

  2014年,保险业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大踏步前进。这一年,保险业在大资管前提下屡屡创新,大胆突破,坚持市场化、专业化、产品化、国际化方向,谋求在中国乃至国际市场资产管理领域占据一席之地,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尤其在保险业“新国十条”政策红利的影响下,2014年,保险投资业务通过业务创新,参与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运行,发挥长期资金的独特优势。目前已成为投资领域最广阔的金融行业之一,不仅在促进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为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末,保险资产规模达到98318.90亿元,资金运用余额为89478.79亿元,资产规模跨越10万亿元大关指日可待。

  多层次“监管比例”框架形成

  2014年,保监会进一步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真正做到“放开前端、管住后端”。一系列保险投资新政为保险资金开展资产配置提供了更多的基础投资工具,从传统公开市场投资拓展到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另类投资和境外投资、金融衍生品交易,使保险公司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配置成为可能。

  今年以来,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监管举措,对保险投资管理的监管比例和监管方式进行重大改革,重新定义和划分五大类资产,形成多层次比例监管框架;通过对保险机构投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和评估,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全面资产风险管理工作,改进保险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产质量;优化资产配置结构,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

  随着12月15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险资投资创投、支持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年底前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又一次拓宽。根据测算,此举为小微企业间接提供近2000亿元增量资金。

  8月出台的保险“新国十条”对“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支持股票、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和“大力发展出口信用、境外投资”等进行政策引导,也赋予保险业新的定位。

  截至11月底,保险资金运用资产配置不断优化,另类投资对收益的贡献在逐步增大。其中,银行存款24906.73亿元,占比27.84%;债券35958.78亿元,占比40.19%;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9555.49亿元,占比10.68%;其他投资19057.79亿元,占比21.29%。

  正如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前不久在公开场合上总结:“实践证明,现行保险资产管理模式对改善行业盈利能力、壮大资本实力、化解市场风险、推动业务创新、促进主业发展,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保险资管产品化进程加快

  2014年,保险新政的逐一落地,进一步扩大了险资投资另类产品的范围,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产品扩展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累计规模超过1.1万亿元,占总资产11%左右,增长迅速。

  今年以来,保险新政的颁布更促进了险企加快创新产品和新渠道的投资力度,特别是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创新类金融产品、投资性房地产等的投资。作为保险资金另类投资重要渠道之一的债权投资计划,2014年1~6月,新增债权投资计划注册规模达到1480亿元。

  从今年上市险企三季报数据来看,中国太保在固定收益类的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其他固定收益等类别上的投资增长最快;新华保险加大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高收益非标资产配置力度,2014年度非标资产投资409.97亿元。其中占比最高的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占非标资产投资总额的49%;中国人寿尽管在另类投资占比相对较低,但却对于“新国十条”中新开放的夹层基金等更为关注。

  在积极支持保险资金“走出去”的同时,风险也纳入监管者视线中。目前保监会正在抓紧落地“偿二代”工作,在给保险资金海外投资松绑的同时,监管规则环境的有效接轨,将会更好地服务保险资金“走出去”。

  保险资金海外“扫货”加速

  今年以来,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呈现加速态势。境外投资领域已由香港市场扩大到欧美洲市场,投资资产由股票扩大到不动产、股权和私募基金,多元化趋势日渐明显。中国平安、中国人寿、安邦保险、阳光保险等险资纷纷走出国门,针对一些著名的地标性建筑和百年老店进行收购。

  6月,中国人寿和卡塔尔控股公司获得伦敦金丝雀码头集团的10 Upper Bank Street大楼;11月,阳光保险集团以4.63亿澳元收购澳大利亚悉尼喜来登公园酒店;12月初,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海外)公司筹建新加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美元。

  12月16日,安邦保险宣布以2.19亿欧元收购比利时德尔塔·劳埃德银行,是继10月斥资120亿元人民币收购美国希尔顿全球控股公司旗下纽约华尔道夫酒店、100%股权收购比利时百年历史的FIDEA保险公司后,再次出手以100%股权比例收购比利时金融机构。

  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保险资金“走出去”实现国际化配置,既符合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也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实乃大势所趋。按照大类监管要求,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占比可达到10%。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中国保险业海外投资总额达到159.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240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1.26%。从目前来看,保险资金“走出去”才刚刚开始。截至目前,我国在海外设立的保险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大概有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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