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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审批制十五年 品种上市机制谋变

  • 发布时间:2014-08-18 08:53: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朋浩

  9月1日,将是我国期货市场品种上市、退市审批制度确立的十五周年。

  在国内期货市场伴随国内外资本市场形势变化取得了长足发展后,最近有关部门向中国证监会建议,在期货市场运行稳定的基础上对市场效率重新评估,将传统的期货品种上市、退市审批制改为国际发达市场通行的注册制。

  制度嬗变与风险“抗体”形成

  这是一个决策权归属的问题。

  期货新品种上市、退市的决策权最初在各个交易所。而在当时制度不健全、市场“野蛮生长”过程中,一些风险事件的出现导致监管政策“收紧”,在1993年和1998年的两次期货市场整顿中,这一权力逐渐转移到监管层手中。

  1999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所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期货交易品种,应当经证监会批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演变为联合审批制(国务院审批制),并在之后的两次条例修订中,被以条文形式确认并保留了下来: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期货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监管一再收紧与当时期货市场投机盛行的市场环境不无关系。期货品种被收编为“正规军”之后,数量一度出现下降。1995年,“327国债期货”风波后,国债期货被取消;1998年,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的整顿下,我国期货品种由35个锐减至12个,后来又减少至8个,绿豆、红小豆、咖啡、高粱、胶合板、籼米等品种从投资者的视野中消失了。

  “期货品种的增设开始于2003年。这是因为监管层开始意识到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以及在争夺国际商品定价权中,做大做强我国期货市场的紧迫性。”一位资深市场研究人士表示。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1998年至2008年,国内期货交易品种由8个增至19个,增加的11个品种分别是棉花、燃料油、玉米、大豆2号、白糖、豆油、PTA、锌、菜籽油、LLDPE、黄金。至此,农产品、金属、化工产业的期货链条初步确立,甚至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还增设了黄金期货品种。之后,期货新品种以每年两到三个的速度出现。2013年,9个新品种挂牌交易开创了我国期货品种上市的新局面。

  “品种上市提速的背后,虽然未必是相应的市场需求非常强烈,但毋庸置疑,到这个时候市场运行机制已经稳定并且成熟了。”华中地区一位期货公司高管表示,监管从严之后,市场风险事件大幅度减少,期货公司合规意识强化,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市场风险集中爆发后,在多品种连续跌停的情况下并未出现系统性风险,反而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经历过这次危机的考验,期货市场拥有了内生性的抵御风险的抗体,即一套规范的预防、控制、处置制度,比如在事前扩大涨跌停板、提高保证金防范风险,事中及时进行压力测试、强制减仓、严格出入金管理等措施控制风险扩散;事后及时总结并修订业务规则,完善风控规则。”他说。

  据了解,2008年全国163家期货公司累计发生客户穿仓仅2200万元,仅占期货市场保证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而尽管国内期货品种上市速度不断加快,但品种上市的决定权及上市节奏仍由监管层的意志所决定。在采用品种上市注册制的美国市场上,交易所只需向监管部门提交材料,证明新产品的设计符合所有基本原则,即可自行上市新产品,在提交材料齐全的条件下,新产品最短仅需1天即可实现挂牌交易。

  “当前,无论是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还是交易者的交易水平,都较早期有了质的提升。伴随着程序化交易盛行、CTA资产管理规模扩大,QDII和QFII制度下的走出去和引进来,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成熟,需要更有效率的基础制度。”上述期货公司高管称。

  “从长远来看,审批制弊大于利。当市场成熟后,应该允许交易所审慎试错,从而开发出最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同时也应该允许交易所之间相互竞争,提高市场效率。”西南期货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史光达表示,在市场成熟之后,这样的制度开放是有必要的。

  审批制下的“温室效应”

  对期货品种上市进行注册制改革,将上市品种的选择权从行政机构逐步向市场机构转移。对各期货交易所来说,可能意味着告别跑马圈地的发展模式,进行商业逻辑下的市场化运作。

  “审批制度,对品种上市有个充分的评估过程,对交易所结合现货市场实际科学设计合约要素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审批制不仅效率低下,同时由于利益原因,对上市一些关乎实体企业风险管理需求较大的品种带来一定障碍。”创元期货首席风险官卜琉琦表示。

  据多位业内人士解释,期货品种已经成为交易所之间竞争的重要资源。交易所为了尽可能多地取得品种资源,可能会忽略实体企业需求,而单纯追求审批成功,这样的品种对实体经济风险管理的正面促进作用并不大,反而造成部分品种活跃度堪忧。而即便如此,由于审批较为困难、品种上市机会来之不易,这些不活跃品种也不会被交易所放弃。因此,根据《条例》规定的程序,审批制度下,品种退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会发生。

  “品种上市审批过程是最困难的,上市以后的维护成本很低,因此即使不活跃也不会造成什么损失。交易所大部分的精力和压力在于品种上市审批,前窄后宽的机制也减轻了交易所在品种上市后的压力,滋生了其品种维护上的惰性,被市场谴责管生不管养。”一位接近交易所的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在审批制度下交易所对品种是一种垄断性占有。

  相关资料显示,近年来上市的期货品种中,仅有少数处于活跃状态;整个市场规模在2000亿元水平向上遇阻。

  品种退市作为一种淘汰机制,是市场化竞争程度的重要指标。据了解,在国外一些实行品种上市注册制的市场,不同期货交易所可以同时挂出不同设计方式的同一标的品种,最后谁去谁留让活跃度和流动性说了算。也就是说,在完全自由竞争的注册制度下,同一标的品种可以在不同交易所挂牌。“不同的交易所对合约设计的理念是有差别的。如果国内市场竞争开放到这个程度,一些产业需求度高但又丧失流动性的期货品种可能会被救活。机制不改变,这些品种资源可能被一直浪费下去。”上述市场人士说。

  “交易品种能否成功取决于其对实体经济的风险管理需求的满足程度,如果不能贴近实体需求,那就没有生命力,自然就会交易清淡,最后成为死亡品种,市场决定了品种的生与死,退出不退出意义已经不大。”卜琉琦表示,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应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上市什么期货品种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期货市场的发展应该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自发需求,是实体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内在需求。“注册制体现了这个基本市场原则。”他认为,在品种上市注册制度下,期货品种的资源优势便会弱化,交易所会更谨慎、理智、科学、合理地选择品种,交易所之间可以就品种布局充分沟通,从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宏观大局出发,合理布局上市品种。

  上海一位证券公司高管举例表示,在美国,仅在芝加哥交易所(CME)交易的期货合约标的就有50多个,而我国只有沪深300指数期货。股指期货运行了四年,试点成功以后,其他指数产品应该尽快推出来。“交易所是提供产品的,对于标准化的基础产品要提高产品供给效率,根据市场需求做一些设计,产品是否有足够需求,交给市场检验。就当前来说,市场亟需小盘的成长类的指数,对中小盘市场的稳定作用更强。现在试点已经成熟了,该快步走了。”

  “审批通过不代表市场认可,期货市场最终是要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管重心是不是可以向事中、事后转移,将把着力点放在对效果的监督上,督促期货交易所充分考虑上市品种涉及产业链的各个行业的需求信息及现货市场的实际问题,提高合约运行效率。”一位资深市场研究人士说,改革在让交易所失去垄断地位的同时,也为交易所松了绑。“原先品种数量作为一种显性的政绩指标,交易所上市新品种多少有些行政任务的意味,注册制将让交易所更像一个企业,去关心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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