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的婚姻财富管理:重在资产隔离及传承
- 发布时间:2015-08-31 07:54: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明江
说到高净值人士的婚姻财富管理,范围更广大的公司高管群体或许更能带动社会主流财富人群对此的关注。股市投资热中高管们如何平衡家庭财富?面对婚姻家庭的不确定性,高管们是否意识到提前规划的重要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公司高管更偏好金融投资
在迅速增长的高净值人群当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被称做新富人群的一群人,他们近80%年龄在30岁至50岁之间,通常因从事互联网等信息产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等创新型行业而在近几年快速致富。他们之中除了一二代企业家以外,身居公司要职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副职等高管人士也赫然在列。
公司高管近年来也越发成为高净值人群的中坚力量。以上市公司为例,根据德勤管理咨询公司于2015年6月发布的《2014~2015中国A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调研报告》,2014年A股上市公司高管最高薪酬均值85.6万元,其中领先的三个行业高管最高薪酬分别为金融业323.4万元,房地产业146.4万元以及批发和零售业96.4万元。
公司高管等高净值人士除了薪酬与企业分红所得,一般还将大量资产进行金融产品投资,这部分人群总资产中的股票、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占比普遍明显高于资产上亿的超高净值人群,他们也更偏好通过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为自己带来收入。
公司高管这一高净值人群虽然未拥有个人企业,但相比更加顶尖的身家动辄上亿的巨富人群,他们对于财富管理的看法或许更能代表更广大的主流人群。了解更多关于婚姻财富的信息,请登录微信公众号:“火山财富”huoshan5188。
重大投资易埋隐患
去年底以来A股市场的火热行情使得大量高净值人群越来越倾向股票投资。不过,夫妻中如果一方在另一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投资,或者风险应对措施不足,也可能为婚姻双方的财产埋下隐患。
四川博超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嘉勉律师提到,在他近来受理过的案件中,曾有公司高管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或其他亲友的名义开设配偶不知道的证券账户进行投资。这会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如果用于投资的资金属于借贷,涉及融资问题,那么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二是在离婚通过诉讼解决财产纠纷的过程中,法院一般只会追究银行账户,而不会调查证券账户。由于另一方对投资情况完全不知情,极有可能发生举证困难。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券账户下的资产很难划定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相应在进行分配的时候资产总值减少,这样对不知情的一方其实是很不利的。
除股票投资等金融类资产之外,住房、商铺等固定资产也是以企业高管为代表的高净值人群的重要资产构成。不仅是高净值人群,更普遍的城市中等收入家庭中,许多婚姻相关的财产纠纷往往也是围绕房产。
四川高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学军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单一涉及到房产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其实较为明确。如果是婚前个人名义单独购置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购置的一般属于共有财产。容易产生财产纠纷的环节主要在产权和借贷两方面。
借贷问题也是婚姻中房产纠纷的主要来源。黄学军律师曾受理某房地产企业高层经理的离婚案件,主要存在争议的就是婚后夫妻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虽然购买时是以夫妻共同的名义,但男方以个人名义向亲戚借款数十万元,又碍于亲友情面,当时并未留下欠条或其他有效字据,因此这部分借款如何追偿是财产纠纷时首要解决的问题。此外,这套房产购买后虽然按揭贷款早已进行,但出于疏忽两人一直没有办理产权,发生矛盾后更不愿共同前往办理。但产权未确定的情况下房产的处置法院也无法裁决,因此案件至今一直搁置。
婚内财产协议应对风险
黄学军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行条件下,通常夫妻双方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是最有效应对不确定性财产风险的方式。
婚内财产协议的形式可以是在婚后购置财产的时候一方自愿放弃所有权。最大的好处是能够避免突发变故或者一方突然死亡情况下造成财产处置不清,从而引起纠纷。虽然不及家族信托能对财产实行完全隔离,但也是应对不确定性的一种有效方式。
婚内财产协议在应对债务问题上也有一定作用,避免配偶的个人财产也被债权人追索。但有一个前提是协议的签订必须是在债务发生之前,避免恶意转移资产的嫌疑。
除了出任公司高管,部分高净值人士还有可能同时合伙创办公司并享有股权。而作为其他公司合伙人的公司高管,将与企业家与创业者面临相同问题,即如何避免婚姻家庭问题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相关的股权处置问题类同创业者及合伙人。
设立遗嘱避免纠纷
死亡是婚姻与家庭财富规划不可避免将谈论到的一个沉重话题。虽然都不希望发生最坏的情况,但无论是考虑到一旦发生意外会对婚姻造成的重大打击,还是从财富管理规避风险的理性角度,婚姻财富管理都应当慎重而前瞻地考虑意外去世可能带来的影响。
与之相应,遗嘱就成为婚姻与家庭财富管理和分配的重要工具。首先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就是财产将如何在亲属间分配。
由于工作性质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公司高管开始接受自己通过律师提前立遗嘱的方式,指定一旦发生意外,自己拥有股权将如何处置,明确安排由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还是父母继承。
余嘉勉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了前几年四川某上市公司创始人设立遗嘱时的考虑。
按照其遗嘱约定,该创始人去世之后,名下绝大部分股份由女儿和孙女继承,而自己的配偶和高龄的老母亲则只享有每月一定额度的生活费。这样的安排看似不尽人意,其实是做了相当周全考虑。首先如果不指定继承人,自己的资产按照法律程序将在母亲、配偶、女儿和孙女间进行分配,其次母亲本已高龄,如果去世本来归属母亲的财产又将在整个家庭间进行再次分配,相当于分散了两次,这对于财富的传承是相当不利的。而通过遗嘱,则可以直接将巨额的财产留给直系继承人,家族其他成员即使有异议也无法挑战其法律效益。
余嘉勉律师特别提醒,遗嘱的设立有三点需注意:其一,由于遗嘱是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文件,最好通过专业的律师起草,避免由于不严密而引起争议;其二,起草之后,如果确认不会发生重大变动,可以通过律师进行见证或者在公证处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其三,财产或继承人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原则上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有效性,而较新遗嘱的有效性大于较早的遗嘱。
高额分红保险正在普及
面对不确定性,前瞻的婚姻财富管理和规划能够为潜在的婚姻财产风险提供相对健全的保障。然而未雨绸缪也只是婚姻财富管理的其中一部分,除了家庭关系的稳定,婚姻双方最为关心的还是下一代的发展,因此在有关婚姻财富管理的讨论之中,财富传承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话题。
余嘉勉律师认为,除了顶尖的富豪需要考虑婚姻财富管理对个人家庭和企业经营的影响,对于更广大的人群而言,他们的婚姻和家庭财富管理有两个重点:其一是对于婚前财产规划的认识,就算可能性极低,也要考虑如何应对未来的意外情况,向最好的方面设想,同时做好最坏的打算;其二是已有子女,要如何为子女积累和规划财富,自己这一辈的财富如何平稳过渡到下一代。
一直以来许多家庭通过为子女购置商铺、住房等实体资产来进行资产保值和增值,按照近年来行情,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投资商铺等商用房产年回报率不到5%,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转向分红保险等金融工具进行长期投资。
具有较大资产,但又尚不足以成立家族信托高净值人群,考虑到自己行业将来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实现长期稳定收益和资产隔离以及财富传承,往往为子女、孙子女购买高额保险,金额从几十万,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
分红保险的另一个明显好处是避债。如果因为经营问题公司濒临破产或者其他债务危机,由于保险指定了受益人,这部分资产相当于直接转移给子女或孙辈,债权人无法要求追索。这一点是许多其他金融资产所不具备的,类似于家族信托的隔离资产功能,而且资金门槛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