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翔技校校长妻子请求高院审理荣兰祥2亿离婚案
- 发布时间:2014-11-24 07:07: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孙毅
11月22日下午,山东蓝翔技工学校校长荣兰祥发妻孔素英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了一封情况反映,要求将自己和荣兰祥的涉案标的逾1.88亿元的离婚案改由山东省高院或北京市高院审理,同时指称在自己和荣兰祥的离婚诉讼中,济南市天桥区法院一名法官涉嫌偏袒荣兰祥,妨碍司法公正。
在这封情况反映中,孔素英称,在自己此前被迫撤诉离婚案后,荣兰祥已于近期向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孔素英认为,天桥区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孔称自己长期在北京市朝阳区居住,而荣兰祥也在北京市顺义区拥有户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应当由山东省高院或北京市高院审理。
孔向记者出示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外派出所出具于11月12日的证明显示,孔自2012年6月至今在该所辖区居住。此外,孔称,此案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额巨大,“仅荣兰祥起诉要求分割的财产达1.88亿元”,但荣兰祥还隐瞒、转移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据推算,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2亿元。
孔素英认为,“就双方的争议事项来说,我们都要求离婚,只剩下财产纠纷”,由于媒体的报道,该案在全国范围都有重大影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显然应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在向最高人民法院寄出的反映信中,孔素英指称天桥区法院一名陈姓法官“处处偏袒荣兰祥”。孔称,此前自己已多次向天桥区法院、济南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要求陈姓法官回避,但均未获得回应。11月23日,记者多次拨打陈姓法官电话,希望就此核实,均无人接听或回复。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行贿、重婚、家暴、虐待、故意伤害
妻子进京举报荣兰祥涉嫌“七宗罪”
11月21日,孔素英进京,向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民建中央等多个部门递交举报信,指控荣兰祥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行贿、重婚、家暴、虐待、故意伤害”等“七宗罪”。
昨日,在孔素英向华商报记者出示的举报信中,历数了荣兰祥涉嫌的多宗罪。
“主使制造跨省行凶事件,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多种严重刑事犯罪。”孔素英诉称,2014年9月5日,荣兰祥“指使胞兄及蓝翔技校副校长纠集200多人统一配发白手套、手持钢管、木棍,跨省行凶,打伤多人。导致数千人围观,交通瘫痪,商丘警方不得不派近200多警力维持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孔认为,这起“有组织的犯罪”中使用了蓝翔技校的校车,荣兰祥胞兄和蓝翔副校长现场指挥,皆因荣兰祥幕后主使。
“依靠金钱贿选,涉嫌行贿罪。”在举报信中,孔素英未就荣兰祥行贿提供证据。
“涉嫌重婚、虐待和故意伤害罪。”孔素英还历数了荣兰祥对自己的多次家暴和故意伤害,称所有指控都有病历和警方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