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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微信现“CEO高仿群”暗藏骗局

  • 发布时间:2016-05-09 09:29:35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5月3日,在北京做生意的侯杰告诉记者,他在微信上被“熟人”骗走了15万元。侯杰回忆,今年年初,一位在生意上来往的朋友,突然在微信上向他借15万元。因为周边朋友常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他没多想就给这位“熟人”转了账。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类通过微信添加好友,冒充熟人诈骗的案件呈高发趋势。网络安全专家表示,在这类诈骗中,行骗者之所以能够冒充熟人,信息泄露或是主因。

  “老总”微信布置转账财务经理受骗

  今年初,北京一公司财务经理张妍看到“老总”凌晨发来的微信好友申请,虽然之前就已添加过一个微信号,但想到领导有两个手机,可能有单独指示,于是赶紧加为好友。刚一通过验证,张妍就收到“老总”发来的指示,让她给深圳某贸易公司汇款200万元,还必须马上就办。怕耽误老总生意,张妍没多想就到银行汇了款。钱刚汇出,“老总”又让汇200万元,心生疑惑的张妍这才战战兢兢给老总打电话,结果证实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张妍迅速报警。

  警方提示,对于“领导”发出的电话、微信、QQ汇款指令,如果没有当面核实,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微信现“CEO高仿群”暗藏骗局

  今年2月5日,上海点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微博“点融网”称,发现一个由数十位假冒互联网金融企业CEO组建的微信群,“点融网”创始人郭宇航赫然在列。就此“点融网”声明,该微信群与郭宇航及点融网完全无关。此后,多位出现在这个群内的金融界知名人士也辟谣称,此群里的“自己”是假号。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个“CEO高仿群”暗藏欺诈风险,“被拉进这个群后,对方可能会以高回报商业项目为由,诱骗你转账”。

  广东某电视台一位女主持人也证实,去年12月,有诈骗分子就曾在微信上,冒用自己头像,组建微信群,向朋友索要红包。对方甚至打出“决定圣诞节奔赴云南保山市施甸县贫困山区,看望留守儿童”的名义。根据网友提供的截图,该诈骗分子在朋友圈中称“感谢刚刚台长以及同事的捐款集资九万零四百元,以及远方朋友的微信捐款和账号捐款,一共123673元”。没有完全实名认证微信存漏洞

  据记者调查,微信使用者遭遇诈骗主要受两个漏洞影响。第一,由于没有完全实名认证,陌生人可伪装成熟人的姓名、照片。同时记者还在网上发现一款微信截图伪装器,声称能把自己图像变成任何人。第二,诈骗犯可通过木马潜伏到微信群聊,熟悉这里的环境和当事人之间对话的语境。然后进行诈骗。

  日前,360猎网平台反诈骗专家刘洋分析,这类微信骗术,前期主要通过了解公司的内部信息,如组织架构、老总信息、财务信息后,进行伪装,再自己冒充老总微信(将微信设置为老总头像、名字),加财务要求转账或者组建一个假的高管群,让财务进来后冒充高层来转账。“而其他泄露手段也同样大量存在,如无良商家盗卖,木马病毒攻击,钓鱼网站诈骗,二手手机泄密和新型黑客技术窃取等。”刘洋说。

  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反诈骗负责人王敏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扫二维码时,微信号存在被泄露的风险,此外,很多微信与手机相关联,嫌疑人通过输入手机号码,就可获得被害人的微信。不法分子可能通过“漫天撒网”的方式来寻找目标,还有人会盯准一个企业,做足功课,通过“拉进微信群”的方式获得“同事”及“下属”的微信信息。

  □律师说法

  微信应帮助用户免遭财务损失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主任许荣认为,在上述案例中,诈骗实施者在微信平台上,事先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受害者上司的头像、姓名和其他相关资料,由于微信非实名,不能查验真伪,易骗取受害者信任,然后提出紧急打款等要求,这对受害者的迷惑性极强。寻根究底,这是微信的非实名制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主任许荣看来,虽然案件中最大的责任方是实施犯罪的诈取者,以及主观鉴别力不强造成巨大财务损失的受害者,但作为犯罪实施的平台——微信也有较大法律责任。微信官方应认识到,其作为数亿中国人的主要社交平台,具有实名认证来帮助用户免遭财务损失的法律责任。只要微信实施实名认证制度,上述诈骗者就没有了诈骗空间,上述犯罪就不会发生。

  事实上,微信的非实名制与其同时具备的微信支付金融功能,矛盾已越来越大,甚至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产生冲突,《办法》对实名制提出了具体要求,A类支付机构其实名制比例要达到95%以上,B类也要达到90%以上,而据此前国家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徐丰介绍的信息,到2014年底,微信的真实身份注册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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