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洲集团涉嫌非法吸存 投资人300万打至个人账户
- 发布时间:2016-04-25 13:26:38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毕晓娟
投资人300万打至个人账户
“杭州经侦已经立案,杨卫国应该不能仅仅定义为失联。”望洲财富杭州分部冯姓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望洲集团存在间接自融现象,相关证明素材已经上交至经侦等有关部门。
望洲财富在全国设立分公司近百家,但是仍有部分地方分公司所处地区的地方经侦不予立案。同时,望洲财富的地方员工也不断向投资者施压,希望投资者暂时不要报警,给予两天时间,并承诺相关负责人已赴杭州总部“要钱”。
李雨(化名)在望洲财富共投资300万元,负责人跑路,她在4月23日到期的投资款也兑付无门,这笔钱是她本想用作置换房屋的购房款,置换之前的那一套房产已经出售,下一套还未入手。“这300万眼看要‘打水漂’。”李雨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问及为何选择这家公司投资,李雨表示,此前曾有理财专家为他们做财富管理报告,推荐了这家公司,并且带领他们参加过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庆功会,也实地探访过望洲集团的杭州大本营,发现实体产业丰富,包括月子会所、酒店、超市等,一切迹象让李雨选择相信。
据李雨介绍,她在该平台购买了一年期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高达15.5%,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投资款的打款过程。“也没有什么产品,就是安排到哪个人,就把钱落实到谁的名下,这个人一年后把钱还给你。”李雨称,现在回想起来有诸多疑点。一方面,钱通过银行划到了个人账户;另一方面,公司称有三至四家担保公司,并且出具了担保函,但是后期发现,所有的担保公司系“一人公司”。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一份投资者与望洲财富签署的《出借咨询与服务合同》,其中对于支付方式,合同约定为,甲方即投资者授权乙方即望洲财富委托的依法拥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从甲方个人账户中代为划转出借金额,按时划转给借款人或债权出让人;甲方须确保上述账户为甲方名下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
但是当本报记者追问,上述条款中约定的第三方支付是哪一家机构时,该投资者表示,并没有所谓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仅仅是去银行划款,望洲财富工作人员曾表示投资款最终须全部交给总部,而实质上是划转至杨卫国的个人账户中。
据了解,受害者不仅仅是大量的投资者,公司的员工也注入了大量资金,其中也包含亲戚、朋友的借款。
一名曾经接触过杨卫国的望洲财富员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杨卫国此前是一名教师,身上充满着书生气,说话态度也比较温和,“完全没有任何征兆地跑路,太突然。”上述员工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望洲集团各地区的财富管理分公司也并不清楚从投资者处募集的资金最终流向何处,仅知道,资金都打到了总部。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投资者处获得一份主投资合同即《债权转让协议》,为三方合同,转让方系杨卫国个人,受让方系投资者,第三方即投资平台望洲财富。
本报记者在梳理“望洲系”公司时发现,该集团几乎为杨卫国一人所有,旗下大量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为杨卫国一人。望洲财富员工曾对本报记者表示,正是该原因导致杨卫国失联后,集团没有第二人出面处理接下来的运营事宜,以致公司整体处于“瘫痪”局面。
由此也可以看出,一定程度上,杨卫国以自己名下的资产为标的,利用第三方平台即望洲财富募集资金为己所用,自融迹象比较明显。
此外,投资者在投资后还会获得两份担保函,一份系望洲集团出具,另一份则由泓德担保出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泓德担保系望洲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望洲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而望洲金控也正是望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一位资深律师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更为重要的是,当平台存在自融现象时,这些担保函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意义的。
望洲财富员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受杨卫国跑路、望洲财富兑付危机事件影响,望洲集团旗下的实业公司已经无法正常经营。
企业信用数据服务提供商棱镜征信数据显示,涉猎如此复杂的望洲集团,旗下共有关联公司多达96家,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子公司”、“孙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几乎均为杨卫国,这让枝杈繁多的望洲集团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