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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教你一眼识破P2P诈骗跑路平台

  • 发布时间:2015-03-04 14:35:21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朋浩

  文/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

  2014年问题平台事件频发,引发市场大波澜。问题平台可以分为四大类型:纯诈骗跑路型、提现困难型平台、经营不善停业型、经侦主动干预型。

  (一)纯诈骗跑路型平台

  在中国网络借贷发展的早期,就出现了一些纯粹诈骗、开设虚假网站吸收出借人资金的平台,2012年爆发的优易网案就是一个典型,它也是我国首个以集资诈骗罪名公开审理的P2P网贷平台案例。但少数几个骗子并没让大多数出借人提高警惕,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火爆,以及大量新手出借人的涌入,重新让流窜在互联网上的各种骗子钻到了空子,于是在2014年上半年,出现了大量的纯诈骗平台。而这些骗子,也不断变换诈骗的手段,不断刷新跑路的最快时间,不变的是源源不断的受害者以及难以进展的维权。

  1、优易网案

  2014年10月9日,P2P网贷平台优易网集资诈骗一案在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优易网案是国内首个以集资诈骗罪名公开审理的网贷平台案例。此案直接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551.7995万元,出借人受损金额为人民币1517.8055万元。受害者包括全国各地的60多名出借人。

  优易网自称系香港亿丰国际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P2P网贷平台,全称为南通优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1日,香港亿丰国际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亿丰”)发表声明称,亿丰旗下成员“从未有所谓的南通优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时,该集团保留对假冒或盗用集团名义的不法单位和个人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当天(即2012年12月21日),优易网突然宣布“停止运转”,网站无法正常交易,优易网的三位负责人,即缪忠应、王永光、蔡月珍便失去联系。当时有媒体评价,优易网涉案金额巨大,可谓网贷第一大案。

  在优易网案之前,网贷行业鲜有平台倒闭和跑路事件发生,出借人风险意识非常淡薄,所以容易受到优易网承诺的超高收益吸引。事发前,几乎无人去优易网实地考察过,并且因为优易网24小时均可提现并快速到帐而相信优易网(事实上,对于这种反正常工作规律的情况,更应该成为平台的疑点)。优易网负责人将平台资金挪用去炒作期货,因过于频繁交易和高昂的手续费而导致巨亏,也有受害出借人怀疑如此炒作期货是存在洗钱和利益输送的可能。

  虽然优易网负责人在2013年4月16日落网,但案件的审理却一波三折。出借人进入长达两年多时间的艰难维权。值得一提的是,此案罪名两次变更。2013年5月,优易网负责人之一缪忠应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羁押。2014年2月中旬,缪忠应被如皋市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并移交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理。

  10月9日庭审中,被告人缪忠应坚称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是由于自己经营不善,给出借人造成了损失。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集资诈骗罪有两个标准:一是“使用诈骗方法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优易网第一次庭审情况看,被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成为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焦点。

  2、科迅网案

  2014年6月9日,科迅网出现官网不能登录的现象,当天科迅网贴出公告称:目前在升级更换新系统,时间为6月9日早上9:00至6月10号早上8:50分,之后新系统将会正式上线运作。但是到6月10日,时至下午14时,该平台网站仍然无法打开,网站公告改称数据升级对接出现问题,还需三个工作日左右处理问题。出借人质疑该平台已经跑路,事件进一步发酵。

  科迅网为纯诈骗平台,首先是地址造假,科迅网网站所显示的地址实为一家名为深圳市中企信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其次是团队履历造假,网站宣传称执行董事王勤峰有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但最后核实王勤峰等高管的照片系伪造;再次宣传造假,早在2014年3月就有出借人曝光其与荷兰ING国际金融集团旗下的安盛集团的合作发布会现场照片造假。

  科迅网的诈骗手段相较其他诈骗平台,可谓最为高明。首先,有大量相关在资质证明,如可信网站验证服务证书、315online认证、百度信誉V1等级评定等,这是一般诈骗平台不具备的;其次,科迅网通过大量知名的网络媒体和搜索引擎以及不少活跃在各大网站的马甲账号来宣传推广自己,在宣传骗局方面也下了一定血本;再次,通过宣传获得“华尊奖”,进一步麻痹出借人。

  3、网金宝案

  北京首例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主角,上线仅有4个月的网金宝于6月4日悄悄关闭,根据百度快照信息,截止5月5日,网金宝累计成交金额达2亿6千多万元。

  网金宝首先是办公地址虚假,据报道称,网金宝公开的办公地址是摩码大厦22层2203—2205,但该大厦电梯最高只到20层,该大厦也没有网金宝运营的痕迹;其次是假造背书,网站宣传与央行合作“平台所有项目的还款记录将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数据来源,同时所有投资用户的资金均会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支行全权监管”,但是目前商业银行尚未做资金全权监管,更何况中国人民银行;第三,根据出借人提供的合同,平台担保公司为湖北中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但湖北中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称其网金宝无任何合作关系;第四,网金宝是“认证网站”,据出借人称,网金宝的网站通过第三方商业认证,出借人应该更理性的看到“认证”的含金量。

  4、旺旺贷案

  2014年4月15日旺旺贷突然关闭,客服电话无人接听,该平台运营仅2个多月的时间。根据投资者自发组织的维权联盟统计结果显示,到5月,已登记的受骗者有300多人,投资额度从几千元到百万元不等,总金额已近2000万。

  旺旺贷同样也是地址造假,横岗派出所民警对旺旺贷的地址进行过详细的核查,包括工商部门都去进行了调查,发现地址是假的;其次是担保公司造假,旺旺贷的担保公司为深圳纳百川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1日,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据媒体报道,该担保公司并不存在。

  归纳总结下来,2014年出现的纯诈骗平台有以下几大特征:

  1.信息造假。注册信息、合作公司、管理团队履历、办公地址照片等造假,甚至有些诈骗平台网站页面都是直接复制过来的。网金宝和旺旺贷是典型的办公地址造假,网页显示的办公地址实际并不存在该公司;鑫淼源投资、中信创投等存在管理团队履历直接复制网络上其他人公开信息的情况;拜腾投资则是负责人的身份证照片里信息造假;科迅网则是公开的与其他公司合作发布会现场的照片造假,存在移花接木的情况;尧瑞投资的办公环境照片直接复制网络上公开的照片;更有甚者,直接将拍拍贷等平台的网页代码直接复制过来,然后仅是更改个名字。

  2.办公地址偏远。因为绝大多数纯诈骗平台无实际办公场所,为防止出借人实地考察,这些诈骗平台在网上公布的办公地址都异常偏远,多为城乡结合部或县城的某处民房。

  3.网页粗制滥造。诈骗团队开设的骗子,极少会花精力打造和修饰平台网页,网页一般采用模板,美工丑陋,体验很差。

  4.极高的收益率。以诈骗平台鼎元贷为例,在网页上公布的信息“某日投资项目年化收益:560% ,某周投资项目年化收益:699%,某月投资项目年化收益:2736% ”。这种已经远远超出传统借贷市场利率的情况,很大可能性为诈骗平台,最后肯定会以跑路收场。

  5.成立的时间普遍很短。诈骗跑路平台存活时间通常不超过6个月,最短的一天不到。

  (二)提现困难型平台

  2014年出现的问题平台中,提现困难型平台占据44%,涉及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一般都是提现困难型平台。平台之所以会提现困难,一般源于两大原因:一是自融型平台,二是业务来源和风控水平较差,因坏账而无力垫付。自融型平台或多或少存在标的信息造假的情况,且资金流向单一,一旦发生提现困难,出借人集体报警,多以警察介入、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居多,平台基本宣告死亡,俗称“死雷”;而真实业务,但无力垫付的,在平台人员的催收、寻求资金注入及出借人的支持下,还有可能重新盘活,但这种情况极少,俗称“活雷”。

  提现困难型平台,多数为自融平台。平台吸收资金为自身或者相关联企业“输血”,将平台当作企业的资金池,但后续因为运作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东方创投”和“网赢天下”就是此类情况。而一些因风控不善、无力垫付的平台,也存在一部分自融现象。自融必定会涉及到资金的期限错配。由于多数出借人偏好期限短的标,所以平台借款期限做人为拆分,期限错配成为一些平台吸引出借人的主要手段。对不具备控制流动性风险能力的平台来说,一旦发生大面积的提现,会引发平台资金链断链,平台最终无法运营。

  1、东方创投案

  2014年10月22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发布了《邓亮、线李泽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执行公告》(即P2P网贷平台“东方创投”非法集资案)以及涉案款项的分配方案。法院对东方创投案中冻结在案的中国银行深圳和记黄埔中航地产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内资金2200万元、中信银行线李泽明名下账户内资金3181933.58元及其孳息,均予以追缴并按投资参与人未归还本金比例,返还投资参与人。

  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网贷平台。短短4个月后(2013年10月)该平台即宣布停止提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线李泽明相继自首。2014年7月15日,在历时9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东方创投案终于有了初步的判决结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邓亮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李泽明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东方创投案是我国首例P2P网贷平台自融被判“非法吸存”的案件。此次判决也是司法体系对P2P网贷平台自融案件的首次裁量。东方创投案是典型的自融平台旁氏骗局,截至2013年10月15日平台彻底提现困难时,平台累计成交量20964万元,且算上现金奖励后,出借人获得的综合收益率高达38%以上。东方创投之所以“东窗事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自融资金用于自有地产物业的投资,但物业投资变现周期相对较长,而平台多发布1~3月的短期标,所以平台存在拆标情况,在真实物业投资获益前,平台均处于一种借新还旧的状态中;其次,平台早期出借人均为激进的“打新族”,在平台上线1个多月后,平台的待还本金达到一个高点,之后持续下降,资金持续流出,对于平台的流动性管理能力考验巨大;再次,2013年9月底,东方创投自融购置物业的情况受到持续质疑,导致出借人恐慌纷纷要求提现,而新发布的借款标无人问津,后续资金无法跟进,最终导致资金链断链,老板跑路。

  2、网赢天下案

  网赢天下案于2014年10月11日下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网赢天下案共有1009名被害人,被诈骗金额超过1.6亿元。被害人通过平台交易的资金大多被平台实际所有人钟文钦个人使用,平台上的担保公司华润通公司、华龙天公司、德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钟文钦,上述担保公司并无代偿的能力。

  网赢天下事件是2013年“倒闭潮”里人尽皆知的问题平台事件,该事件涉案金额大,涉及出借人数众多。网赢天下于2013年4月上线,7月网站频频发生无法提现状况,危机初现。2013年8月8日,网赢天下官网上发出公开信称已全面停止所有网贷业务的运行,网赢天下危机正式明朗化。

  原深圳市网赢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伍水军、总经理钟杰和法人代表龙兴国(网赢天下事件另一嫌疑人钟文钦尚未归案,仍在通缉中),因涉嫌集资诈骗罪,于2013年年底前被依法逮捕。

  2014年2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将这三名嫌疑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案情复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本案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直到2014年7月25日侦查机关再次补查重报,调查取证才暂告段落。

  网赢天下事件的最终爆发,归结起来有几点原因:首先,建站目的不纯,平台自融自保。网赢天下一开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其网站上的标的多数都是假的,例如其股权质押标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本无法查到相关的股权变更记录,且除了钟文钦自己为实际控制人的三家担保公司外,网赢天下宣传的与深圳市银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事宜也是假的;其次,平台融资的资金流向为钟文钦控制的拟上市公司华润通光电,资金用途为冲刺IPO偿还公司一些前期负债,但2013年IPO暂缓,华润通久久无法上市,平台借款还款来源无法落实;再次,超高的收益率以及大量天标的引鸩止渴。在2013年6月平台资金最紧张的时候,平台发布大量借款期限为几天的、收益率高达70%以上的标,7月初借故说逾期,出现第一次提现困难的情况,使得出借人信心开始松动,直至不到1个月后彻底死亡。

  3、锦融运通案

  2014年8月12日,锦融运通(浙江汇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现提现困难,后恢复;而在18日时,再次出现提现困难,且事件持续发酵,并有愈演愈烈之势。8月22日,该平台发布公告称,“由于个别借款人逾期,导致部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平台出现了一定的提现困难。”8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受理锦融运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根据数据统计,到2014年8月21日,平台借款人总待还本息为2.12亿元,综合收益率达到35.51%;该平台出借人待收金额前10名的均超200万元,其中最高金额为1036万元;平台借款人只有20人,前三的金额在3000万以上。

  锦融运通是浙江汇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网络服务平台,于2013年7月上线运营,注册资金2000万元,运营一年的时间便出现提现困难。锦融运通存在业务和风控不严谨以及部分自融的情况,并且因为拆标严重,最后流动性枯竭而资金断裂,无力偿还出借人的资金。根据数据显示,平台自成立以来以短期标为主,成交量排名前三的标的为天标、一月标和三月标,累计占比达到88.45%,这会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其次,平台业务和风控过于草率,借款人均为平台负责人的朋友,借款人高度集中甚至存在部分自融,名义上为“股权质押标”,但实际并没有做股权变更;再次,过高的收益率以及关键时点冲刺型的大量高息天标,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4、中汇在线案

  2014年12月13日(周六),出借人发现中汇在线提现困难。当天稍晚,平台发布道歉公告,表示在积极出台关于提现困难的处理方案。

  12月16日上午,中汇在线在其官网发布了《公司法人陈艳芳致歉信》,信内称,造成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借款企业不能依约还款,并表示关于她出国的传言不实,其目前主要工作是催收企业应收借款,“企业偿还全部借款扭转局面需要约一年时间”。

  2015年2月4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官方微博发布“中汇在线”案件进展:平台主要负责人陈某芳已经在湖南长沙归案,目前警方正在对嫌疑人展开审讯,下步工作将继续追捕该案其他嫌疑人,全力追查涉案资金去向。

  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12日,中汇在线总成交量17.5亿元,待收本息共计2.6亿元;平均借款期限2.13个月,综合收益率29.99%。该平台有待收的出借人共3391人,待收排行第一的出借人,待收金额为874万元。待收金额前十名的出借人,金额均超过200万元。此外,投资金额超过50万元的投资者超过80人。

  中汇在线从事票据质押、企业银行过桥、企业信用贷款,其中最主要的票据业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直贴业务,而是利用一些银行关系、进出口贸易以及内保外贷等一系列复杂的操作而获取高额收益的灰色业务。

  自融平台一般有以下几个特征:

  1、透明度较差。因为自融是网贷第一大忌,极少有平台公开宣称自己为自融,但自融平台又没有真实的借款业务,所以在借款标的信息的描述上会语焉不详,公开的信息也较少,实地考察也较难查阅到核心资料。更有甚者,会形成统一的发标样式,每天固定时点发固定金额、期限和内容的标,中汇在线就是典型例子。

  2、源源不断的标,待收金额无节制的攀升。自融平台注定会走上借新还旧的庞氏之路,所以与真实借贷业务可能出现的淡旺季不同的是,自融平台只有通过不断的发布借款标,持续推高待收金额,才能维持资金链的稳定。

  3、有实体企业关联公司的。自融平台设立的目的多数是为背后的实体企业“输血”。这些企业多数是在银行和其他渠道难以获取资金的,所以想借用P2P网贷平台获取资金的。所以多数自融平台老板同时也是实体企业的老板,自身和团队缺乏金融和互联网知识。

  4、较高的收益率。因为要快速的获取大额资金用于支持背后的实体企业,自融平台一般会给予较高的收益率,但也是无力维持如此高昂的成本和之后激进型出借人的撤离,造成了诸多高息自融平台的覆灭。

  5、过于注重门面。一些急于吸钱的平台,邀请出借人来考察时,非常讲排场,豪车接送,五星级大酒店吃住,邀请当地电视台报道、邀请网贷名人考察等,这些平台都是利用出借人一些心理上的弱点(过于相信表面实力、过于相信名人)大做文章。

  6、没有分工明确的团队的。有些平台没有借贷业务员,分工不明确,老板即是业务员,既是运营,又是风控,团队实力过差,老板顶大梁。

  (三)经营不善停业型平台

  经营不善停业型平台通常反映在管理团队的专业性不强、平台业务来源和风控水平较差、平台无法盈利甚至持续亏损,最后主动关停平台。此类平台老板并没有诈骗和自融的主观意愿,仅是从企业经营的角度选择离开了网贷行业。此类平台一般知名度较低,低调开张,也低调关张。中e邦达和大地贷就属于此类平台。

  (四)经侦主动介入型

  2014年,出现了运营中的平台,因为经侦的主动介入调查而关闭的情况。此类平台均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虽然经侦介入前并未发生实质性的问题。中宝投资是第一例、也是影响最大的一例此类平台。

  2014年3月14日,中宝投资发布通告称,“中宝公司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衢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网站业务暂停运作,后续消息待发布。”落款为衢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4月14日,中宝投资企业法人犯罪嫌疑人周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中宝投资成立于2011年,到“停业整顿”已经运营了3年时间,是第一家被立案侦查的“老牌”P2P。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3月14日,中宝投资总成交量45.39亿元,有效待收本金共计4.69亿元,该平台有待收的出借人共1068人。

  中宝投资“停业整顿”的主要原因是平台自融,经公安机关经初步查明,自2011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辉利用中宝投资公司及其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中宝投资”网站,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为名,以高息为诱饵,对外发布含有虚假借款人和虚假借款用途等内容的贷款信息,向全国各地公众大量吸收资金。中宝投资并没有实行资金的第三方托管,资金流向不明,出借人的资金存在被挪用的风险。在中宝投资案中,投资者资金并没有拨到借款人帐户,而是进入的是周辉的个人银行账户,其利用平台接收资金直接用于消费的金额十分巨大,仅2013年至今用以购买车辆等高档消费品的金额就超过2200万元。

  此类平台数量较少,情形特殊。平台存在自融等固有风险,就算经侦没主动介入,之后因提现困难而倒闭的概率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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