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细则落地后 P2P的新年“新气象”
- 发布时间:2016-02-22 10:4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据银率网数据库统计,2016年1月全国新成立P2P平台共27家,环比上月少60.9%。而截至2016年1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平台共2771家,已连续两个月负增长,但值得关注的是,在新成立的平台中,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的平台占比29.6%,比上个月增加约12个百分点。
2015年底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P2P平台的客户资金须由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而银行在选择是否合作时,会对平台的综合实力包括注册资金有一定的考察,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监管的趋严,实力弱小特别是恶意欺诈的平台生存会越来越困难,因此未来新成立平台的整体实力会有所增强。
目前多地金融监管部门收紧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登记注册,新平台获得通过成立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监管的趋严,P2P行业对新进入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弱,因此未来新成立平台的增长速度将会放缓。
2016年1月,P2P平台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1.03%,环比上月下降了22个基点。P2P行业收益率在2015年出现了较大降幅,12月受年底加息等影响而小幅反弹后,本月开始重回下降通道。展望新的一年,市场宽松预期仍在,优质资产、优质项目难觅,P2P行业收益率仍有下行空间,投资者应适当降低收益预期。
从平均借款利率分布看,利率8% (含)至12%的P2P项目占比为57.1%,比2015年12月有所增加,而利率在12%以上的高息项目占比则持续减少。随着高息诱骗的违法犯罪平台的逐步被清理,以及投资者的日益成熟和理性,各平台间收益率的差距会变小,大多数借款项目会向行业平均水平靠拢。
银率网分析师李先瑞认为,投资者在平台及项目选择时,对收益率过高和过低的情况都应保持警惕。在资金分配上,要适度分散投资。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资金可用于投资的期限等因素,在权益类产品(股票、偏股基金、贵金属)和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债券、P2P)适度分配资金。用于P2P投资的资金也要适度分散,可选择几家平台,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项目投资,最好不要全部资金投资于单一平台特别是单一项目上。
由于监管细则的出台,平台自身将会进入新一轮调整洗牌期,而在平台的选择上,投资者要注重平台的合规性、综合实力、风控能力。首先要看平台在其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是否有备案登记,以防止诈骗平台;其次看平台是否与银行有客户资金存管合作,以确定平台的基本实力及其对客户资金保护的意愿;再次看平台的综合实力,尤其要重点关注其运营是否规范、风控是否严格;最后看平台的信息披露是否完备、是否有明显不合理之处,包括借款人及借款项目的披露,以及平台经营管理信息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