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寻求牵手信托公司 代销信托产品
- 发布时间:2014-08-27 08:54:46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毕晓娟
尽管“跑路”等风险事件不断,网贷行业仍积极联手传统金融机构,与券商、融资租赁等传统金融机构合作,业务模式不断创新。除了与银行台面上和台面下的合作,目前P2P公司还在寻求与信托公司的合作。
介入信托项目
P2P与信托合作目前看主要有三种模式,其中第一、二种模式是P2P平台深刻参与到信托项目中的。
第一种模式是P2P平台担保融资模式,例如中航信托天宜系列产品。中航信托·天宜1号宜信小额贷款(信贷12月期)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3年4月28日正式成立。该信托计划期限为12个月,实际募集资金5280万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4800万元人民币,劣后级480万元人民币。
优选财富高级理财经理靳璐瑶认为,从这种合作模式看,主要的风险方还是在于P2P平台,而信托公司相当于是通道业务。以中航信托天宜系列看,该产品的杠杆比例为10:1,远超于一般的结构化产品,10%的坏账率将会导致客户本金受损,这种产品相对来说客户需要承担的风险比较大。
第二种是分割转让信托受益权,业内对其合法性尚存分歧。例如梧桐理财是传统P2P理财的“创新”,其通过分拆转让未到期信托产品的受益权来实现收益。这种合作不局限于某个信托公司,属于更广义的合作。对于投资者来说因为投资的只是信托的受益权,风险点主要就集中在投资平台的安全性上。
代销信托产品
第三种是P2P平台代销信托产品。例如,陆金所对公业务的网站上显示,在筹项目涉及信托的有规模为6亿元的“某信托公司矿产企业股权投资项目”、规模为3.54亿元的“某信托公司企业流动资金信托贷款”,期限分别是一年半和三年,预期收益率则分别达到9%-5%和7.5%-10.4 %。
这种合作模式中P2P平台仅是销售机构,目前信托兑付危机事件频发,一些信托产品开始出现难销的现象,选择一些口碑好的大型P2P平台代销可以提高信托产品的交易效率。
其中的风险主要是从两方面考虑。第一是信托产品自身的风险,尽调不充分或者融资方出问题导致的不能按期兑付是最重要的风险。第二对于P2P平台来讲,存在违规销售的风险,银监会99号文明确对信托代销机构做了规范,对于多数P2P平台来讲并没有取得金融牌照。
银行、基金公司、信托等与P2P合作,看中的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巨大潜力;另一方面,自去年3月份以来,监管政策逐步收紧,加上违约事件不断发生,商业银行逐渐压缩非标理财规模,导致信托、融资租赁、PE债权等资金来源日渐减少,各路机构需要为部分项目寻找资金来源。
而目前与信托公司、银行等进行合作的,仅有几家成立较早且平台实力、交易量、用户等方面在业内排名靠前的P2P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