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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男网购被骗后再骗他人 3个月获利上万元

  • 发布时间:2015-04-24 07:26:33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明江

  昨天上午,贾某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审。

  海归男白领贾某在一次网购时被钓鱼网站骗取2000元,但受过高等教育的他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自学诈骗方法,采用同样的方式在网上骗取他人钱财。短短几个月时间内,贾某共从他人银行卡里骗走16000余元。昨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案情回顾

  利用“超级网银”窃骗

  昨天上午,贾某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审,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贾某戴着眼镜,长相白净斯文,说起话来声音也很小(见图)。

  检方指控,2014年2月27日,贾某在福建省厦门市其暂住地内,假借在淘宝网出售二手电子产品为名,利用钓鱼网站生成虚假的淘宝网购物链接网页,骗得大学生李某支付宝付款人民币2200元。同日又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误导对方授权绑定网银功能的方式,窃得李某银行卡内资金人民币3187元。同年5月5日,贾某又利用钓鱼网站以相同方式骗被害人黄某通过网上银行付款人民币3700元。

  此外,2014年2月至4月间,贾某还利用网银以相同方式窃得宁某人民币1310元、吴某人民币700元、陈某人民币3050元、陈小某(化名)人民币2033元。贾某共计盗窃人民币10280元,诈骗人民币5900元。

  对于检方的指控,贾某没有任何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

  ■庭审现场

  恳求法院从轻判决

  记者了解到,对于自己从网上骗来的这些钱,贾某并没有挥霍,而是都存在了自己的银行卡内,民警在将其抓获时一并起获了银行卡内的赃款。

  公诉人认为,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1年3个月。

  而贾某的律师则认为,贾某主观恶性较小,且案发也是由于网络监管不完善,有违法犯罪视频教程,这才导致刚毕业的贾某走上错误道路,加之贾某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因此希望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前,贾某低着头,用略带哽咽的声音作了最后陈述:“我一时失足,在里边一年多我有反思,希望审判长从轻处罚。早日出去回报社会。”法院将择期宣判。

  被害人为何变成了被告人?

  第1步

  被骗后很懊恼

  1989年出生的贾某大学本科学历,还曾在新加坡的一所高校深造多年,两年前回到国内,应聘进入厦门的一家公司工作。2013年底,贾某在一次网购中,被对方用钓鱼网站骗走了银行卡内的2000余元。因为当时本来收入就不高,所以贾某对被骗一事深感懊恼。

  第2步

  不报警学骗术

  事发后贾某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寻找别的方法弥补自己的损失。贾某先是上网搜索钓鱼网站工具,并加入了相关的QQ群,又购买了一本所谓的《淘宝钓鱼教程》,一门心思进修“钓鱼”方法。很快,贾某就购买了服务器及相关购物网站的源代码,并找人帮忙生成了一个钓鱼网站,其界面几乎能以假乱真。

  第3步

  频换QQ施诈骗

  在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后,贾某先在正规购物网站上挂出出售二手产品的信息,当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他会找借口给对方发送一条钓鱼网站的链接,对方点击进入后,贾某就会用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对方的,对方卡内的钱便会转到他的银行卡内。为了规避淘宝自带聊天系统无法发送假链接问题,贾某购买了一些QQ号,在自己“出售”的商品信息内留下自己的QQ号,每骗完一次,他都会及时更换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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