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公司欠薪44万 94人讨了十年
- 发布时间:2014-11-13 16:3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由于公司不景气,94名工人共计44万余元的工资被拖欠,而且一拖就是十年,公司原来的法人也已经更换,工人讨薪无门。日前,平度市法院历时八年成功执结此案,帮助94名工人成功讨回“迟到”十年之久的工资。
“我们都以为这些钱要不回来了。”12日,在平度市法院执行局,来自田庄镇的王先生捧着执行局支付的执行款说。同王先生一起领到执行款的还有来自菏泽、临沂等地的90余名工人。原来,2004年3月至10月期间,王先生等94名工人在青岛某铸造公司上班,后来公司因经营不景气,开始陆陆续续拖欠工人工资,先后累计欠薪44万余元。工人们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后经劳动仲裁裁决,于2006年7月向平度市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该公司早已经成了“空壳”,所有的机器、账目都下落不明,公司备案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也已七旬高龄,根本没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公司的事情一概不知,公司真正的所有人不明。后经过查询银行、工商、国土、房管及驻地党委政府等部门,查明该公司的原股东郭某于2003年11月30日将股权转让给时年74岁的姥姥陈某,同年11月19日郭某又成立了一新公司。郭某还私自将原公司的场地、房屋以年租金一万元的低价租赁给新公司使用。平度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上述两公司的行为,实际是脱壳经营,为法律所禁止。
为此,法院果断采取查封措施,将涉案厂房、土地使用权予以查封、冻结。因法律规定,仅仅因为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不能直接拍卖企业,尤其是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在银行办理了借款抵押手续。银行提起诉讼后,公司才真正进入了拍卖阶段。
然而,拍卖所得款项根本不足以支付银行借款,这就意味着工人工资依然无法足额支付。得知这一情况,法院又多次与银行方面沟通协调,最终说服银行同意从拍卖款中先行支付工资款项。该案顺利执结,94名农民工拿到盼望已久的血汗钱。
洋老板欠薪被限制出境
2009年,澳大利亚人罗恩在平度投资成立了青岛格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分别拖欠职工李某工资13万元、邹某12万元。法院判决后,李某、邹某于2013年12月15日向平度市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青岛格尔公司,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罗恩已离境回国,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此,承办法官只能一方面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让其提供执行线索,另一方面加强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罗恩的出入境情况。
今年3月,罗恩又来到中国,并随时准备离境。得到线索后,平度市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报经省高院审查批准后,将限制出境决定通知相关口岸。3月15日,罗恩在青岛流亭机场办理出境手续时,被告知其在中国境内有未结案件,限制出境。眼看自己“飞”不了,罗恩又伺机跑去烟台准备乘船离境,依然被限制。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罗恩委托翻译到法院处理该案。执行法官通过翻译向其讲明了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面对严格规范的执法,心存侥幸的罗恩终于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认识到法院生效判决必须履行,于第二日支付了两起欠薪案的全部案款。
据了解,这也是平度市法院首次通过限制出境方式成功执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