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家中7次容留卖淫抽头50元 获刑2年半
- 发布时间:2014-08-06 14:02:08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孙朋浩
六旬老汉杨某曾因盗窃六次被法院判刑,出狱后仍不遵纪守法,干起了容留卖淫的勾当。杨某在家中容留卖淫女卖淫7次共抽头获得50元好处费。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杨某系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1954年出生的他,20岁时即因犯盗窃罪,被原南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被告人杨某不思悔改,又因盗窃五次被法院判刑,最后一次盗窃犯罪被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07年8月12日,被告人杨某刑满释放。
2013年12月,无正当职业的杨某结识了卖淫女华某。杨某将华某拉到自己家中,承诺为华某提供卖淫场所,而华某每卖淫一次,被告人杨某可从嫖资中提成人民币10元。2013年12月6日至11日,华某在被告人杨某家中卖淫7次,除二次因嫖娼人身体原因未能发生性关系外,被告人杨某得提成50元。2013年12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杨某容留华某与钱某在其家中卖淫嫖娼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被告人杨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