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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托管”产品不等于“银行代销”产品

  • 发布时间:2015-07-13 10:45:13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近年来,经常有机构或人员借着“银行托管”的名义向投资者营销产品,误导投资者以为产品没有风险或风险很低。

  近年来,经常有机构或人员借着“银行托管”的名义向投资者营销产品,误导投资者以为产品没有风险或风险很低。为此,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向您提示:“银行托管”与“银行代销”概念不同,请您关注产品投资风险。

  前段时间客户王女士接到A银行理财经理打来的电话,向其推荐一款私募产品。理财经理特别强调这款产品在A银行保管,是该银行的产品,由银行监管资金安全可靠。王女士听完很动心,但谨慎起见,决定向她在招商银行的理财经理咨询一下。招行理财经理仔细询问并通过该产品发行机构的网站查询,发现产品仅在A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并不通过该行代销。招行理财经理告诉王女士:这款产品可能是飞单销售,请她提高警惕。“银行托管”与“银行代销”产品的审核流程显著不同,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差异很大。

  “银行托管”与“银行代销”的区别究竟在哪里?银行对托管资金的安全保管,是否意味着产品出现损失时银行会兜底呢?

  银行的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针对基金、保险、受托投资管理等资金开展的金融服务,通常由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依据法律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对托管资产提供安全保管、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使资产得到有效监管与客观分析。

  银行的产品代销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投资理财需求,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等渠道向客户销售合作机构的相关投资产品。银行代销产品是非银行自主品牌的投资理财产品,一般银行代销产品需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过行内规范的审批流程,才能面向银行客户销售。很多商业银行从客户利益角度出发,对代销产品设立严格的准入机制,筛选符合标准的产品发行方合作。以招商银行为例,代销产品均由总行统一引入、审批和渠道管理,未经总行审批或授权分行不得自行组织代销产品。此外,为帮助投资者建立对代销产品风险的认识,招商银行综合考虑产品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历史业绩及波动情况、发行人管理能力等因素,对在招行代销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由低到高划分为R1-R5五档评级。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不会对产品投资风险进行审核与评级,银行仅依据托管合同完成资金收付、划拨等约定事项。也就是说,“银行托管”的产品并不一定是“银行代销”的产品,更不意味着是银行自主设计发行的产品。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营销,请全面了解产品投资风险,判断是否符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理财需求,避免盲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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