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
- 发布时间:2015-02-11 16:08:35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中国网财经2月11日讯 据央行网站消息,人民银行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
人民银行表示,此次决定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5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可以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的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质押方式发放。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年初创设了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SLF)。常备借贷便利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常的流动性供给渠道,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期限为1-3个月。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常备借贷便利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