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酝酿20年未破题 不应该再“晚产”
- 发布时间:2014-11-30 13:3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央行11月27日召开系统内全国存款保险制度会议,研究部署即将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当天在《财经》年会上表示,央行将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上述消息,被市场解读为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进入倒计时。
我国酝酿存款保险制度已超过20年,至今尚未实质性破题。今年以来,重大会议及监管层表态频频释放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信号。今年1月举行的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易纲10月30日在金融街论坛上表示,央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已经接近成熟。
从最新消息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有望最快在明年1月推出,赔付上限或为5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本月19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缓解融资成本高的10项措施,包括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以及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央行宣布11月22日起降息,同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这些举措增加了市场对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期盼。某种程度上说,存款保险制度已经让人等得太久,金融改革与发展令其不应再“晚产”。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尧基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称,利率市场化将加剧银行业竞争与洗牌,可能导致部分中小银行存在较高经营风险,甚至是倒闭风险。中小银行与大银行竞争,为了争取到客户,往往给出的贷款利率更低,存款利率则更高。中小银行利差空间小,自身准备金规模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利率市场化初期,中小银行倒闭的风险增大。
王尧基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打破了“银行破产,国家兜底”的常态。假如明确银行一旦破产的存款最高赔付为50万元,可能出现个别银行的存款搬家现象。部分存款超过50万元的客户,对中小银行经营风险有顾虑,而把存款搬到大银行。但要看到的是,50万元存款上限覆盖储户存款的面比较广,存款搬家现象不会很严重。他还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小银行本身有好处,有助于其争取到更多中低金额的存款资源。存款保险制度也会强化中小银行的风险意识,促使其更专注于中小额存贷业务。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还将为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创造更好条件,有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央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曾在今年6月举行的2014首届中国民营银行论坛上表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发展民营银行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只有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的退出机制,才能为民营银行的常规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今年7月首批获准筹建的三家民营银行均坚持纯民资发起,在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背景下,若银行面临破产风险,且资产不足以偿还存款人资金,承诺以发起人企业的净资产或实际控股人的净资产对存款人进行全额或部分赔付。华瑞银行的发起人之一的美邦服饰近日公告称,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在国家颁布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破产法规之前,以自有资金,在出资额1倍范围内,对50万元以下个人储蓄存款承担因华瑞银行经营失败而导致的剩余风险赔付责任。
上述对民营银行的制度安排,导致发起人承担的责任过大,被认为可能降低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业的积极性。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既是化解风险及稳定金融的重要手段,也能够达到保护存款人利益,以及降低银行发起人与投资者损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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