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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率先发布房贷新政 具体操作由分行掌握

  • 发布时间:2014-10-10 06:33:3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李婧暄 潘彧  责任编辑:胡爱善

  建行昨日傍晚公布首份大行房贷新政落地举措 明确两套以内“认贷不认房”

  昨日,建行率先明确提出“两套以内认贷不认房”。越来越多的银行表示,将支持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但相关细则还在研究当中。分析认为,虽然目前多家银行都在观望,但对于房贷的支持肯定还是以刚需为主。

  昨日傍晚,建行率先发布房贷新政举措,此份声明明确了“两套以内认贷不认房,支持刚需”的要点,且提出“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业内人士预期未来各地分行还会根据这个“总纲领”进行细化。

  具体操作须待细则制定

  昨日,更多的银行加入了表态队伍,但都没有出台相关细则。其中,包括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表示,将积极响应央行和银监会的住房金融服务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但有关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

  招商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具体房贷细则和首套房利率定价还需等待总行通知。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还是要根据借款人资质、信用状况等来确定。

  昨日有媒体报道农行在广州已经率先落地新政,记者采访得知,具体细则并没有出台,因此部分网点还是根据央行的总则进行申请受理。

  尚未出现房贷申请潮

  “10月以来还没有收到一单按揭申请。”昨日记者采访中,也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房贷的申请潮还没有出现。

  保来理财总经理助理卢敏菁则对记者表示,其公司已经收到中信的口头通知,表示内部已经有首套房贷款还清,二次购房可以按照首套贷款的口径,但是还没有正式下文,什么时候执行也尚不明确,“即使有新案可能还要再次落实。”

  同时,其对记者表示,目前新申请的房贷如果涉及首套房贷认定问题,会建议“不要这么着急”,等一切尘埃落定再送案。

  房企:改策略传“涨价”意在圈客

  虽然限贷放松并未有实质性进展,但房企对待消息的积极程度却远在银行之上。

  央行宣布限贷放松消息当晚,记者便独家获悉,部分房企已针对限贷放松连夜修改营销策略。当时,一位广州本土房地产公司营销副总在电话里称,针对该消息,公司正在对在售房源的付款方式进行修改,“以前会鼓励客户分期付款,现在可能会鼓励客户做按揭,但是售价暂时不会有变动。”

  另外数个房企人士则对记者表示,将加快推盘步伐。

  此后整个黄金周假期,房企针对限贷放松的营销更是无处不在。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营销工具中,充斥着房价马上要涨的言论,绿城等多个大型开发商纷纷在黄金周期间传出将在国庆后提价的“红头文件”,但大多没得到证实。

  “这只是区域公司的促销形式。”一家涉传闻的房企品牌部负责人对记者直言,并非公司文件,只是一个销售说辞。

  银行表态

  怎么认定首套房

  首套房贷认定趋势以满足刚需为主

  建设银行

  昨日建行发布的房贷新政明确提出:“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解读:银行仍将优先满足刚需的首套,对首套房已经结清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客户实行首套房贷政策,但对于已经持有两套住房的购买第三套房,银行不给予相关支持,并非市面上此前误读的完全“不认房只认贷”。

  华夏银行:

  记者从华夏银行方面给出的口径看到,“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对投资或投机的需求保持审慎,对三套以上(含)暂不享受新政策”。

  某股份制银行:

  “我们虽然细则还没有出,但大方向基本就是没有贷款余额的就当首套,首套房按揭可以贷七成,基准利率。”某股份制银行个人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是如果手上有两套住房,想要购买第三套的,需要根据个案情况才能判断是否能按首套房贷来申请。“因为首套房贷只需要付3成首付,因此银行受理时还是会比较谨慎。”

  业内观点

  未来央行或调整个人房贷额度

  招行相关负责人对外界称,该行将在房贷额度上,单独拨出信贷额度用于支持购房贷款市场需求,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适时调增房贷额度。

  但昨日有业内人士也提出了担忧,方圆地产首席分析师邓浩志表示,个人房贷的额度占各家银行的整体贷款额度是有一定比例的,不排除有一定的调整,但短期看难以大幅增加。因此,“未来如果真的放开,额度也是一个问题”。

  也有声音认为,未来央行将增加额度支持市场,房贷额度将会增加,“央行计划投放专门的按揭额度支撑市场,因此额度应该不会成为难题。”一位股份制银行个人贷款负责人告诉记者。

  相关报道

  浦发:

  未网签或未全额缴首期款可重新申请

  昨日,浦发银行书面答复本报称,房贷新政实施细则仍在研究中。对于此前已申请二套房贷的客户,如客户申请二套房贷时已签署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并已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款的,只能按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进行审批;若客户未签署网签合同或未全额缴纳首期款的,客户可与开发商协定,按新的贷款金额签署网签合同,向银行重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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