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多为老人 银行老存单兑付频遇阻
- 发布时间:2014-09-12 01:00:3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胡爱善
河北省平山县陈家峪村现年60岁的陈兰平,拿着父亲56年前的一张千元定期存单,从2006年起在省、市、县三级信用社奔波8年,始终无法取现。这一消息此前被披露后,网民纷纷质疑:那一千元存款到底去哪儿了?
事实上,近来老存单兑付难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网民关注和热议。
河北老人奔波8年取钱未果
陈兰平老人手中的存单上写着“定期存款存单(第一联)存款人陈英雪存入人民币1000元,定期12个月,月息千分之66,自公元1958年2月7日起至1959年2月7日到期”。公章显示为:建屏县洪子店区柏坡乡信用合作社。
陈兰平说,他的父亲于1958年退伍,领取了1000多元的退伍费,当时就把1000元以定期一年的形式存进了建屏县柏坡乡信用合作社。父亲去世后,这张存单由母亲保管。母亲不识字,也一直没有去兑付。直到2005年母亲去世,陈兰平在收拾母亲遗物时才发现了这张存单。当时,建屏县已与平山县合并,建屏县柏坡乡信用合作社也并入了平山县西柏坡农村信用社。
平山信用社给陈兰平的答复是,由于存单时间太长,找不着底账,不好解决。平山县信用社相关人员甚至告诉他“存款凭证超过20年作废”。陈兰平则认为:“存根是信用社弄丢的,又不是我弄丢了,凭啥存单就不算数了?”然而,三级信用社互相“踢皮球”,长达8年的时间里也没有给陈兰平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此,网民“招财进宝”说:“按照这家信用社的逻辑,在你这里借了钱,然后撕掉手里的借据,我们可以不用还了,因为我们手里没有了底账。”一名搜狐网友说:“银行没有底单那是银行自己的责任,能证明存单是真的,为什么就不能取?如果是贷款的话跑得掉吗?”
新浪微博认证为江西九江市公安局民警段兴焱的博主“段郎说事”评论说:“这就好比,我欠你钱,给你写了张欠条,56年过去,你的欠条还在,我的存根却丢了,所以我不欠你钱。”
记者注意到,不久前也有网民发布微博称,82高龄的母亲去中国银行徐州分行领18年前的定活两便存款。存单尚在,但她被告知“超过15年的存款单就不好承认了”。该微博一经转发,引发众多网民热议。无独有偶,类似案例在湖北、河南、吉林、安徽等地都有发生,且当事人多为老人。
还有多少单据在“沉睡”
除了被网民反复吐槽的“陈年”银行存单,在金融、保险、证券等很多领域都存在大量“沉睡”着的各种单据。比如,没人“认领”的“孤儿保单”、年久难找的“睡眠国库券”,以及常年不交易的“证券休眠账户”等等。
“造成‘沉睡’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单据发行或兑付的时间跨度时间太长。”苏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沈健说,时间一长就容易遗忘。或是因为搬家、换工作,单据丢失或是找不到。当然,也有些是因为金额太小,投资者“懒得去”兑付,或是因为企事业单位更名改制或债权人变更等历史原因。
此外,纸质化特征也是造成单据“沉睡”的原因。“过去互联网不如现在发达,诸如国库券收款单、银行存单、保单等金融单据的存根联都是纸质,电子存单从认知到应用都比较少。”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过去兑付纸质单据必须到指定柜台办理,相比现在网上银行、电子金融、互联网金融的“一键式”服务要麻烦得多,在时间上、空间上都存在制约。
权责关系长期有效
年代久远、存单查无根据、网点撤销、机构重组……银行拒绝兑付“老存单”,总是有让人无奈的理由,但这些理由成立吗?
“储户把钱存到银行,就与银行形成了合同关系。存单虽老,权责关系却未曾泛黄。”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宇律师说,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此外,根据1993年开始执行的《储蓄管理条例》,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也就是说,无论从法律义务还是行业管理要求,单据“沉睡”多少年,都将长期有效。只是在操作上,不同行业略有不同。比如,对于“沉睡”的小额证券账户,多数券商的做法是在一定时间后,将账户从柜面交易系统移出,并将客户账户信息在计算机系统中另机备份,并抄报证监局。客户如果想重新交易,得激活账户才行。
而对于年久至“骨灰级”的国库券,人民银行采用的是“集中催兑”的方式。“若是错过了集中兑付时间,也可选择工作日进行办理。只要没有兑付,收款单仍长期有效。凡符合兑付条件的,应兑尽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相关人士称。
事实上,单据或交易“沉睡”,最麻烦的是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应对自己的每一笔储蓄、理财投资有所记录。与金融产品相关联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该机构或是业务员更改信息,避免造成单据“沉睡”。当然,金融机构也应充分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对于到期未兑付单据采取电话、短信、挂号信等多种方式告知、提醒,让投资者对每笔收支都“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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