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 发布时间:2014-09-03 12:08:12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孙毅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来源:央行)
中国网财经9月3日讯 据央行网站消息,9月2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研究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当前,社会失信行为收益内化、成本外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扭转守信与失信的“成本收益关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有效制度安排。他强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发展中国征信市场。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研究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民银行潘功胜副行长、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分别做了工作报告,深入分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些重大问题,并进行了工作部署。
潘功胜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体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社会失信行为收益内化、成本外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扭转守信与失信的“成本收益关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有效制度安排。
潘功胜强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发展中国征信市场,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条件发展新业态征信,推动征信机构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依法推进征信市场对外开放,加强征信业监管,促进征信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政府部门的职责在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尤其是负面信息的公开,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与信用信息共享,推动信息的应用和实现联合惩戒,推动完善信用法制体系,营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潘功胜要求,要高度重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在法制的轨道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超越法律法规,侵犯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及责任处理机制,建立个人信用修复的制度性安排。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牵头单位负责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和协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