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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被曝“神秘账户” 沉淀数亿资金

  • 发布时间:2014-08-27 13:30:10  来源:天山网  作者:宋江云  责任编辑:孙朋浩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被曝“神秘账户” 沉淀数亿资金

曹永正(资料图)

  卷入中石油腐败窝案的“大师”曹永正的年代能源在被查一年后,又因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一起亿元资金挪用案的审理再次回到公众视线。

  8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交叉信源获悉,两个月前,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简称乌商行)营业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富炜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等罪名一审被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涉案金额过亿。一审判决后,富炜并未上诉。

  案件案发于2013年9月12日,乌商行所辖营业部六道湾支行在办理一笔大额款项汇划时,营业部总经理富炜授意经办人员违规操作为客户垫款约1.2亿元,随后在追索资金过程中,在富炜授意下,经办人员挪用财政国库和客户资金1.165亿元。

  这起案件在乌商行内部被称为“营业部9·12案件”,涉案人员还有乌商行六道湾支行原运营主管毕新力、营业部原综合业务部副经理孙瑕、营业部所辖扬子江路支行原行长裴卿以及六道湾支行原综合柜员马国翔4人。

  此外,受此案影响,乌商行还有多达18人被行政处分。2014年5月6日,乌鲁木齐市国资委根据市委决定免去农惠臣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职务,乌鲁木齐市委副秘书长、财经办主任杨黎接替空缺岗位。7月30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核准了杨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试用期一年。

  宜昌市公安局在侦办年代能源案件中牵出的乌商行亿元资金挪用案暴露的是乌商行的内部风险控制严重缺失。

  在9·12案件发生后,乌商行开展了内控及操作风险的大检查,对风险节点进行全面排查,全面加强员工的职业操守和守法合规教育。

  “乌商行安排检查组对昌吉、石河子、阿克苏、伊犁、喀什五家异地分行和本市12家经营机构的柜面业务操作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人员变动交接、印章交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授权类管理业务、长短款挂账及销账等;组织全行各业务条线员工及柜面操作人员约800余人前往自治区第三、四监狱安排八场警示教育,通过犯人的现身说法等方式,让员工接受一次生动的法制警示教育。”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银行账户巨额沉淀资金

  据工商资料显示,卷入中石油腐败窝案的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年代能源开发公司)于2006年10月12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曹永正担任执行董事,法人股东为北京年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和四川年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

  而北京年代投资有限公司由朱振华(曹永正的外甥)持有100%股份,四川年代投资有限公司由曹永正和汪文彬持有全部股份。这两家公司均属于曹永正控制的年代系公司。新疆年代能源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永平则是曹永正的弟弟。

  年代能源案发时,其公司账户上还有巨额的现金存款,这些资金来源于何处尚不明晰。

  但通过年代系公司的投资领域可以略知一二,年代能源开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开发、咨询,货运代理,煤炭开采技术等。

  据财新网报道,曹永正实际控制的年代能源与中石油旗下的长庆油田在陕北吴起县成立了王台合作区,共同开采原油,其中88%的收益划分给年代能源。在案发前,新疆年代一共拿走7亿余元的收益。此外,年代能源开发公司还投资了四川西部影视有限公司。四川西部影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但工商信息未显示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出资额,本报记者也未能知晓这些投资给新疆能源开发公司带来的损益情况。

  曹永正控制的年代系公司中国年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与中石油合作,在吉林油田和塔里木油田获得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合作区块。

  2013年7月,年代能源案发,宜昌市公安局先后两次派人到六道湾支行冻结年代公司账户,共冻结8个资金账户,金额高达约3.6亿元。

  不过,其实这3.6亿元左右的资金存在1.3亿元的窟窿。为了弥补这些窟窿,乌鲁木齐商业银行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大量的违法违规操作。

  专案组划扣资金牵出账户窟窿

  2013年7月,年代能源因涉中石油窝案被查。

  据一位接近案情的人士透露,同年7月初宜昌市公安局先后两次来到六道湾支行冻结年代公司账户资金,共冻结8个资金账户金额约3.6亿元。其中7月2日冻结1个结算账户和5个7天通知存款账户,合计金额约2.3亿元。7月8日冻结2个协定存款账户,金额分别为5千万元、8千万元,共1.3亿元。

  “资金挪用就出在7月8日冻结的2个协定存款账户,这两个账户在支行实际不存在,账号系富炜提供。”上述人士透露。

  一份对此事的调查材料显示,事后,六道湾支行运营主管毕新力回忆称,当时他经查询后确认无此账号,当即联系富炜,富炜电话告知他,这2个账号办理虚假冻结,自己按富炜指令给宜昌市公安局出具了虚假冻结回执单。

  2013年9月11日宜昌市公安局到乌商行六道湾支行办理解冻扣划资金手续,要求将解冻资金划至宜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该支行将已冻结的实际资金约2.3亿元资金(不含利息)转入年代能源开发公司结算账户供办案部门划扣,但还有1.3亿元(不含利息)的资金缺口。为了填补窟窿,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相关人员违规办理了4笔无真实现金存入业务金额约1.3亿元,并办理了相应的汇款业务,将回单交于宜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待宜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走后,该支行将上述的现金存入及汇款业务全部做了抹账处理,待第二天缺口资金入账后再做汇款业务。

  同年9月12日,由于缺口资金未到位,又无法拖延已出具过回单的汇款业务,六道湾支行运营主管毕新力接富炜指令后,安排柜员马国翔办理在年代公司账户虚存入约1.3亿元现金业务,并安排柜员马国翔办理完应于前一天的汇划业务,金额约3.7亿元,同时将原有电汇凭证日期由9月11日涂改为9月12日。

  当日晚些由于账款不符,无法结账,为平账,该支行请示富炜后从私人客户账户中转入1100余万元。另有缺口资金约1.2亿元做待处理出纳短款挂账处理。

  9月13日营业终了,垫付资金仍未到账。9月14日乌商行主要领导接到报告,随即安排人员检查账务、追索资金,同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对富炜进行了控制,乌商行纪委安排谈话,责成富炜联系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人员,并指派专人陪同,要求其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务必将资金追回。多次谈话但富炜一直未交代垫款事实真相。

  9月16日,原扬子江路支行行长裴卿接富炜指令办理了3笔转款业务金额约1.2亿元。富炜等人伪造了拨款凭证及其相关印章,将水磨沟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项资金7000万划至乌鲁木齐市聚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账户(简称聚仟公司),再从聚仟公司分次转出;从水业集团账户分两笔转出4650万,其中一笔3650万转入新疆某电子公司账户,另一笔1000万转入新疆某石油技术公司账户。之后通过其他商业银行周转回乌商行填补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经查实,原扬子江路支行行长斐卿持有扬子江路支行开户单位水区国库和水业集团单位印鉴章,系私自刻制。

  2013年9月22日19点,乌商行把直接责任人移交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9月2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刑事拘留了富炜等5名涉嫌违法人员。

  追索虚假冻结资金

  根据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六道湾支行账户记录,由于两次冻结金额本金及利息合计约3.6亿元,而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月11日账面余额却仅约为2.4亿元,1.3亿元资金去向到底流向哪里呢?富炜为何要提供两个虚假账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现现金短款情况,主要是因为年代能源的账户资金早已经于2012年6月21日及2013年3月20日共计1.3亿元被非法划出。

  6月21日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1.5亿元的单位通知存款提前支出5千万元存入其乌商行账户,自开转账支票一张面额为5千万元,然后背书给曹永平存入曹永平个人卡内(扬子江路支行卡号),经若干途径后5千万元资金最终转入乌鲁木齐市聚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扬子江路支行账号)。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了解,曹永平对这些资金操作到底知晓多少。

  2013年3月20日年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存入保证金的形式自开转账支票8千万元,然后背书转让给曹永平存入曹永平个人卡内,经若干途径后最终转入王隆等多人个人卡内。其中王隆个人卡内转入6千万元,王隆系乌鲁木齐市聚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

  据乌鲁木齐公安初步审讯,富炜交代其于2012年6月和2013年3月通过年代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永平分别借年代公司资金5000万元和8000万元,用于开办其自己控制的小企业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公司。乌鲁木齐市聚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为防止资产流失,公安机关对上述三家公司的资产进行控制和清收,合计约1.2亿元。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了解到,9月12日从乌商行被宜昌公安部门扣划的虚假冻结资金1.3亿元,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正在试图将资金划回。

  2014年6月下旬,乌鲁木齐市方面有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还在湖北省宜昌市中国银行三峡分行与宜昌有关办案部门协商要求划回乌商行之前划给宜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1.3亿元款项。截至目前,尚不清楚这笔1.3亿元款项是否已经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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