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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大银行否认“发文放松限贷”传闻

  • 发布时间:2014-08-18 03:34:12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杨群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一份不明出处的所谓“沪上某大行刚刚下发的房贷新政文件”,自上周六晚间开始流传于网络,昨天更是持续发酵。因为其中对首套房认定条件的放宽定义,被引申理解成“上海在一线城市中首个尝试放松限贷”。记者多方了解,截至发稿前,没有任何银行官方证实与该网传房贷文件有关。

  沪上各大银行纷纷否认传闻

  众所周知,前几年国内房地产市场过热,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和银行,通过“限购”和“限贷”进行调控。随着近来房地产市场降温,国内有部分城市松绑“限购”,但上海未在其中。不过,上周末流传的这份“某银行文件”,则引发市场猜想:上海市场是否会另辟蹊径,不放松限购令,而是选择在“限贷”上由银行松一松,以稳定楼市?

  记者多方求证,沪上各大银行纷纷否认该文件出自本行。从网传文件看,该文件更像是一个内部流转文件而非正式文件。另外,文件上写着,“主送大客户一部、浦东分行、自贸区分行、各城区行、县支行、营业部”。哪家大银行同时拥有这些部门?建行被认为最接近上述情况。不过,建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明确否认。

  随后,工、农、中、建、交,以及上海银行、浦发银行等各大银行,都否定与自己有关。有银行人士还指出疑点,认为该文件格式有问题,非常不规范。另一名大银行人士也认同此说法。

  然而,尽管各银行一再对此否认,一些房产中介则说得信誓旦旦,称“这是一份银行内部流转文件,还只是草稿,和正式文件不同”,但实际操作上会作为依据,略有放松。

  网传“松贷范围“其实很小

  且不说网传文件真假,先推敲其中的内容,不难发现,该“文件”真正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

  记者研究这份流传甚广的“文件”发现,之所以让市场“激动”了一下,是因为该网传文件中对首套房的认定条件有所变化,这也是一些舆论认为是对“限购”松绑的所谓依据。对于首套房认定,该网传文件中至少涉及两条:一是对于因公调动工作单位而迁居本市的,原所在地住房贷款已结清,现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在本市首次购房申请贷款可认定为首套。二是对于本市户籍居民,现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且在2011年1月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前发放的购房贷款(2笔及以下)现已全部结清的,现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在本市首次购买自有住房申请贷款可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另外,对于居民家庭仅有一套自有住房或无住房,名下购房贷款已全部结清的,现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在本市购房申请贷款可认定为二套房贷款。

  逐条仔细分析,第一条针对的根本不是上海的主体购房群体,而是少数因公调任上海、且外地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人士,更何况还要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则要再参照相关的在本市居住、就业、交税、缴金等指标,这一类人本来就是少数。第二条虽针对在2011年调控政策出台前有过2笔及以下贷款的本市户籍居民,是市场解读“认房不认贷”的重要依据,但其前提是此前贷款全部结清,而且目前家庭名下无房,且在本市首次购房,这在实际中数量也是很少的。大部分此前有过两次及以上贷款记录的本市居民家庭,很少会已将所有房产出售。

  网传文件中,对于首套房可享受的利率优惠也有苛刻的前提:首套房最低可享基准利率的八折,而享受八折要求客户在该行金融资产必须大于等于贷款总额的80%。根据这种表述,假设你符合在上海购买首套房的条件,购买一套总价为200万的房子,首付三成即60万,贷款140万,享受优惠利率的前提是,在该银行拥有至少112万的金融资产。正巧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购房者实在为数不多。

  可见,即便网传文件是真,实际操作中真正可以享受该政策的适用人群也非常小,现在说上海限贷松绑为时过早。

  值得注意的是,网传文件在事由说明中提到,此次明确个人房贷首套、二套认定标准,是主要适用于经“一楼一策”差别化信贷政策准入的该行个人房贷“合作楼盘”。可见,并非所有购房需求都适用于这种认定范围,而只是少数购买特定楼盘(即与该银行有合作的楼盘)的客户,又恰好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才能享受首次购房相关政策优惠。有业内人士因此分析,与其说是放松限购,不如说是银行助力合作楼盘开发商促进新房销售量,以回笼资金。因为相比于不良率较低的个人房贷,在另一头,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开发贷,则是在楼市下行时银行更大的违约风险压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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