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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贷款有了“年审制” 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 发布时间:2014-10-21 06:29:24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胡楠  责任编辑:胡爱善

  传统的流动性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到期后企业如仍有贷款需求,必须先还后贷。转贷难、转贷贵是当前制约许多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

  昨日,记者从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获悉,该行在国内首创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产品。小微企业在所获批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提出年审申请,银行对其按一般授信规程进行年审,通过年审的企业无需归还原贷款,不需再签订借款合同,即可延长贷款期限。

  华夏银行“年审制”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第一年或第二年融资到期前将对小企业进行年审,通过年审的企业无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贷款自动延长进入下一年融资时段,享受最长36个月的贷款期限,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到期还款遇到的“倒贷”困难,能够有效降低小企业转贷成本,简化转贷手续,助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今年以来,该行已为41家客户办理了年审制贷款2.18亿元,下一步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年审制贷款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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