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要风险为本易于执行
- 发布时间:2014-10-15 05:29:1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胡爱善
近年来,香港银行业的内地相关贷款持续大幅增长。“从宏观角度看,内地相关贷款增长迅速反映了香港和内地之间在经济、金融方面联系紧密,同时两地资金互补也更有利于两地经济、金融的稳定与有序。”日前,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说。
陈德霖表示,在监管政策方面,香港金管局采用微观和宏观互动的审慎监管政策。微观审慎监管政策的重点在于,银行是否已经设立了有效、审慎的信贷、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以配合贷款增长;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则表现为“稳定资金要求”,即规定信贷增长速度较快的银行需确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以对抗流动性恶化时的压力。
“虽然自巴塞尔协议Ⅲ实施起,全球推行的金融监管改革主要针对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影响较大的欧美地区,但其他地区如亚洲等,都应从中获得启示,实施相关新标准,以增强银行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陈德霖说。
陈德霖认为,国际监管改革方案欲取得成效,有几项因素值得关注。首先,不同地区监管机构之间需保持紧密协调与合作,交流经验,建立互信,促进跨境银行的监管;其次,各地区需一致、协同地落实这些改革方案,由此不仅能够避免部分金融机构借道监管较宽松的地区规避监管,还能避免各地区之间形成竞争压力,甚至在监管标准上出现“竞相降低门槛”的局面;第三,为确保国际监管运作有效,在继续发展国际标准的同时,也有必要平衡监管指标复杂与简单之间的关系。“要确保标准既严格,但又不会过于复杂;以风险为本,但又易于执行、比较;够灵活,但又不妨碍实施标准的一致性。”陈德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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