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您读懂了吗?
- 发布时间:2015-03-11 04:29:23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刘波
如今,提起银行理财产品,许多人或多或少都接触过或者购买过,但调查发现,超过七成被调查者购买理财产品时普遍存在“闷头买产品,不关注合同”的的现象。可是到头来,时不时就会有消费者会遇到收益没有想象的高,甚至亏掉本金的情况发生。实际上,保证收益实现的第一道防线就是读懂理财产品合同。
实际收益率不一定达到预期收益率
说起收益率,投资者常常是从理财产品说明书找出一个数字。但实际上,这个数字未必是您的最终受益收益。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收益率通常是指预期收益率或者最高预期收益率,而不是实际收益率。由于资本市场的变化,到期时,实际回报往往会低于预期,甚至出现负收益。因此,你可以最好选择自己比较了解的投资市场,自行判断预期收益率实现可靠性。
还有,说明书中常常是预期年化收益率,而非投资期限内的预期收益率。计算收益时将年化收益除以365天再乘以实际投资天数,并不是直接将自己的投资额度乘以年化收益率。这在银行理财产品的合同书上都明确标明。对于同样标明年化收益率为5%,但是45天期限和180天期限产品,前者预计只能得到0.62% 的回报,而后者却能达到2.47%的预期收益率。
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也会标明产品的最终收益为产品投资收益扣除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则包含申购费用、托管费、银行管理费等。业内人士提示,这些相关费用都是投资者在阅读产品说明书时需要关注的内容。
理财产品提前赎回会遇到什么情况
银行不断加息时,投资者会担心自己的理财产品不能跑赢银行存款,希望提前结束合约;面临股市熊市,投资者又急于终止那些和股市挂钩的理财产品来减少损失。这时,就需要提前终止合约赎回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的提前赎回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投资者与银行均无提前终止权,因此不能提前赎回;二是客户可以提前赎回,这种赎回权还进一步细分为随时支持赎回和只可以在某一规定时间赎回。投资者有权提前赎回都必须支付相关费用。投资者在选购这类可赎回产品时,要与其他中短期投资产品的灵活性和收益率比较,才能选出更具优势的产品。
在终止条款方面,由于提前终止条款通常分为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和客户有权提前终止两种。一般银行在理财合同中写明“在特殊情况下,本行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理财产品运营”的条款,会让投资者的理财产品莫名“被终止”。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投资者一般可享受到高于无银行提前终止权的收益率。而投资者有权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非常稀少。因此,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可以选购那些优质的,设立时间较早的银行理财产品,来确保自己的理财收益不会因产品提前“被终止”而打水漂。
这些“日子”也影响到期收益
除此之外,理财产品说明中还涉及有到期日、到账日和费用。到期日意味着产品到期、停止运行,而银行要在“到账日”才会将本金和投资所得返还给投资者账户,这中间会有时滞。而资金到账日是指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后到资金打回到投资者个人账户
之间的时间,这段时间内资金不计息。清算时间长短也对收益率产生影响
比如,一只60天年化收益率为5%的理财产品,如果产品募集期为5天,支付日为产品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并且在两个清算期之间不计付利息,那么一名在募集第一天就购买该产品的投资者,他在返还现金时所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只有4.41%左右。由此可以发现,对于那些在认购清算期内不支付利息的理财产品而言,投资者需要在申购日快结束之前去购买,避免在这段时间因资金闲置而造成损失。投资者选择循环投资理财产品也能减少一些收益损失,不过,如果需要赎回,投资者一定要在下一个理财周期到期前提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