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号传销案 层级40级逾万人参与
- 发布时间:2014-08-25 06:29:30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马巾坷
“广西一号传销大案”日前一审在南宁市进行。这一系列案包括3个案件,有超过100名被告人。因案情复杂、涉及人数多,一审开庭审理长达11天。直接参加庭审押解、保障的法警、公安达200余人,辩护律师近百人。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朱梁雄介绍,这些被告人的年龄主要集中在30岁至40岁,其中最小的26岁,最大的69岁,各被告人均属于同一“纯资本运作”传销体系,整个传销体系成员人数众多,涉及多个省份,涉案金额过亿。各被告人均有一定文化程度,最高的达到研究生学历。朱梁雄介绍,参与到其中的人员保守估计超过1万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层级关系交叉,网络层级超过40级,梳理案件的关系层级“金字塔”形示意图长度就超过10米。
被告人明某告诉记者,来广西从事传销之前自己开出租车。一位亲戚打电话邀请她来广西做边贸生意,一心想发财的明某轻信了亲戚的话来到这里。“刚来的时候对传销有抵触情绪,可是通过六七天的接触,交往的人多了思想也慢慢起了变化,到最后还是陷进去了。”
申购“份额”作为入门费
调查民警和法院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传销组织的“纯资本运作”模式。
一是加入。参加“纯资本运作”的人员必须交钱申购“份额”,作为加入传销的入门费。
二是管理。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对参加者进行管理。
三是收入。参加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并瓜分。
“新参加者”申购款作为所谓“工资”,其中老总级别人员的工资包括“税金”(即用部分申购款作为经理开销后剩余的款项由老总级别人员瓜分,该组织对外谎称向国家交税)和“提成”,其中“提成”标准是下线人员每申购1份份额,上线老总即获得500元提成。
记者了解到,传销体系利用部分参加者的银行账户作为收取申购款和发放“工资”的公共账号。老总级别人员经核查申购人员名单及排线排位图表后,根据组织体系工资发放规则计算后,通过网上银行发放本体系内人员的工资。
专家:法律体系有待改进
一个原本不难看穿的骗局,一种人人晓之的犯罪行为,何以屡禁不止、参与者趋之若鹜?办案人员说,“纯资本运作”模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迷惑性,它往往打着中央政策利好的旗号吸引投资。
有专家认为,当前打击传销法律体系仍有待改进。现行传销立案追诉标准为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受访者认为这一标准过高。组织领导传销罪一般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节严重”条款又缺少具体标准。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