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高管被控受贿131万 悔说不能有贪念
- 发布时间:2015-09-25 13:40:13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张少雷
24日,广东电网公司管理科学研究院原党总支书记罗博受审被指控受贿131万余元。法庭上,他多次用“救赎”二字表达悔罪。
罗博出生于一个清贫的教育之家,靠寒窗苦读和25年的拼命工作走到一定领导岗位,最终却成滑入犯罪泥沼的嫌疑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罗博在担任广东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物资管理科科长、工程建设部主任助理兼物资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为多家公司参与招投标的资质预审、确定中标预审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先后分多次收受这些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或销售经理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131万余元。
在“跌跟头”之前,罗博走过一段“弯路”。他在法庭上说,2007年,他主动向单位的纪委交代了2004年至2006年间收受贿赂的问题。“当时纪委也是对我进行了调查,我主动向纪委退赃了16万多。”根据罗博的陈述,这事最后是单位内部处理。
罗博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他说,这些钱他收了后,主要用于日常消费,还有一些拿去做投资,买了股票。
“我想说的是,我对当年我所犯的罪,感到非常后悔。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我接触了形形色色的罪犯,实际上我觉得所有人犯罪的根源都不外乎一个‘贪’字,我当年也不例外。当时的一个贪念,以及对法律认识不足、敬畏不足,让我逾越了法律底线,这是我非常非常后悔的。”罗博说,如今他接受审判也是对过去罪行的一个惩罚,“我愿意承担”。
“我在这里想告诉所有的人,在职务犯罪方面,红线半步不能逾越。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在贪念上有任何想法,即使是半毛钱。我就是因为当时的贪念,收了别人的钱,今天受到惩罚,我觉得这是逃脱不了的。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不会有任何想法,不会触碰半毛钱,不会在受贿这个问题上犯半点错,这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