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跑路美女老板揭秘:跑路前获1.5亿元贷款
- 发布时间:2014-12-01 07:1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12月1日,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到期日。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16日介绍,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和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据徐宏披露,今年以来,中国最高领导人亲自出面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谈判、履约和相关工作。其中特别提到,习近平主席近日访问澳大利亚期间,澳方表示将加快批准澳中引渡条约。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仅仅这个月,习近平在出席APEC北京会议、G20布里斯班峰会以及访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期间,至少7次谈到国际反腐败合作、海外追逃追赃。反腐学者认为,中国最高领导人就此问题如此密集的表态非常罕见。
A 有多少外逃疑犯落网?
今年以来,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后,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打击外逃贪官提上新高度,一场遍布全球的海外追逃行动随之启动。
7月22日,公安部部署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决定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截至11月27日,全国共有329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和劝返。其中,辽宁省已经抓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7名,还有5人回国投案自首;广东从1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2名;浙江抓获30名。
B 外逃贪官有多少?
中国到底有多少外逃贪官,目前没有官方权威数据。从官方和学术机构发布情况看来,外逃贪官数量呈现不断增加态势。尽管现阶段各版本给出的数据存在差异,但外逃贪官数量介于4000到18000人之间。
2004年,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报告《离岸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资本外逃“中转站”》中给出的数据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此后,媒体大多引用此数据。然而,该数据六年后突然被否定,直到2011年却又再度被大量引用。
2008年6月,央行在题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课题报告中,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万至1.8万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曾披露,2008年至2013年五年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这是官方首次给出的外逃贪官被抓获的数据。
中纪委此前通报,仅2013年中秋和“十一”两个假期,出境的公职人员中有1100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今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做出预警性判断,认为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还将加剧,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机会增大。
C 外逃贪官涉及哪些领域?
在外逃贪腐官员中,央行发布的报告建议加强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费方式的监测。其中,特别提到的敏感行业包括金融业、垄断性国有企业、交通、土地管理、建筑等行业、税收、贸易、投资部门等。
据媒体梳理报道,从1992年至2014年的22年间,公开报道的外逃人员共有51人。其中,21人为政府部门各级官员。还有19人为国企负责人,11人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任职,其余多为企业负责人。21名外逃政府官员中,多数是地方或部门的“一二把手”。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等。19名国企负责人中,比较著名的外逃者均为“一把手”,如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等。11名金融机构外逃人员中,比较著名的是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此外,银行机构中出纳、会计等基层人员外逃的就有4人。
D 外逃贪官爱去哪些地方?
据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说,西方发达国家系中国罪犯外逃主要方向之一。另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报道,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排名最靠前的三个藏匿地,这些国家甚至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和“腐败子女村”。有分析称,这三国是传统移民国家,生活质量以及教育水平等均有很大吸引力。此外,我国与这些国家在司法合作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据《中国日报》援引《中国说有150多名“经济逃犯”在美国逍遥法外》一文的报道称,目前有150多名中国经济逃犯正在美国逍遥法外,其中许多是贪官或涉嫌贪腐人员。
另一个贪官多选的目的国是加拿大。《华尔街日报》称,很多中国人将加拿大视作“贪官乐园”,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中国人喜欢把财产存放在加拿大,有时甚至带着一箱箱的现金来到加拿大。不过,美国彭博新闻社认为,不少贪官其实是“能去哪就去哪”,有时会选择一些“冷门国家”或地区。
E 海外追逃的形式有哪些?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2008年至2013年五年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那么,这些外逃贪官一般通过哪些方式被追逃?
●引渡:引渡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重要形式,两国共同认定的犯罪行为如洗钱罪、贪污受贿罪等即可引渡。截至今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项已生效。据公安部今年7月的通报,自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将经济犯罪嫌疑人730余人引渡回国。
●遣返:主要表现为逃犯隐藏的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安全和秩序,依据遣返国的移民法单方面作出的决定。移民法遣返是在无引渡合作关系情况下实现对逃犯遣返的有效手段之一。例如:2011年7月23日,经过13年的谈判后,出逃加拿大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角赖昌星被成功遣返。
●劝返:这是最高检在追逃实践中创新出来的追逃模式。具体表现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感召力,对外逃人员开展攻心战,说服他们自愿回国投案。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检察机关从境外追捕归案16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其中12人系经劝返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异地追诉:是指由我国主管机关,向逃犯躲藏地国家的司法机关提供该逃犯触犯该外国法律的犯罪证据,由该外国司法机关依据本国法律对其实行缉捕和追诉。 华商报记者王利民整理
部分外逃案例
“跑路”前得到近1.5亿贷款
●人物:浙江百舸进出口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俞优静。
●情况:今年2月19日,因涉嫌合同诈骗,俞优静在广州离境出逃,经迪拜逃往非洲。有媒体称,“美女老板”俞优静在“跑路”前,已前后从四大国有银行及浦发银行得到了近1.5亿元的贷款。
●被抓:今年6月4日,公安部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6月30日,浙江永康警方发现俞优静在乌干达活动的线索信息后,立即组成境外紧急抓捕组,赶赴乌干达执行抓捕任务。7月2日凌晨2时许,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俞优静缉拿归案。据介绍,永康警方在追捕跑路的“美女老板”俞优静过程中,追捕组出国3天3夜,途经3个国家6个机场。
携带900多万赃款潜逃 逃亡10年回国时只剩1万
●人物:太原市新型建筑结构公司原法人代表朱玉杰与公司原总经理孔彬。
●情况:2003年到2004年间,朱玉杰伙同银行工作人员,采用私刻、调换他人银行预留印鉴章的手段,先后将山西多家单位在建设银行的1.5亿元存款窃取挪用,2004年7月1日,涉嫌金融票据诈骗犯罪的朱玉杰与公司原总经理孔彬一同外逃。
孔彬和朱玉杰出逃时携带900多万赃款,先后买了新加坡、泰国、塞舌尔、南非等十多个国家的护照,从亚洲逃到非洲,然后再从非洲逃回了亚洲。案发前,朱玉杰还在境外银行存了二三百万元人民币。10年间,这些钱几近被他们挥霍一空,回国时只剩下一万多元。
●自首:今年7月22日,朱玉杰从网上看到国内警方开展猎狐行动的消息,于是,他感觉到自己的逃亡路走到尽头。经过规劝,朱玉杰与孔彬决定向国内警方投案自首。
以需住院治疗为由请假 潜逃国外
●人物: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
●情况:去年6月,王雁威以身体不适,需住院治疗为由请假,之后不知所终。去年8月,广州市纪委证实,王雁威在任花都区花东镇党委书记及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并按程序免去其职务,鉴于王雁威涉嫌构成犯罪,其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有消息指,王雁威目前已出逃国外。
●追逃:今年10月20日,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广州市纪委已协助司法机关对王雁威采取了追逃的措施。
以休假名义赴美国旅游 至今联系不上
●人物: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局原局长刘荣福。
●情况:刘荣福失联发生在2010年,当时花都区委宣传部报称,刘荣福以休假名义赴美国旅游,至今联系不上,因其不能正常履行局长职责,已被免去局长职务。据悉,赴美期间刘荣福曾以在休假旅游期间遭遇交通意外造成骨折为由,委托其单位再次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请休病假1个月。至于刘荣福是否真的遭遇交通意外,为何一直还不归国,花都区并无透露。
●追逃:今年10月20日,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广州市纪委协助司法机关对刘荣福采取追逃的措施。 华商报记者王利民整理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接受华商报采访时表示:
外逃贪官要“追”更要“防”
针对《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追逃情况,以及追逃中面临的问题等,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进行解读。
华商报:如何看待目前的追逃情况?
庄德水:从现有报道来看,经济犯罪人员回国自首的挺多,这是猎狐行动的主要成果,但是贪官自首还是少。抓捕外逃贪官的主要障碍,还是国际反腐合作的程度不够,对外逃贪官缺乏有效的追逃机制。目前包括我国和各国签署的一些反腐协议,完善的主要是事后追逃追赃的补救机制。
华商报:应该如何建立追逃法律网络?
庄德水:中国需要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一方面我们需要依靠世界上其他国家提供反腐支持,所以我们要和这些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的全面引渡条例、资产返还协定,以及执法合作网络。签订正式的协定,用国际法的力量让双方反腐机制能够国际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其他国家也有腐败犯罪,包括跨国公司的贿赂行为,中国也需要参与并为其他国家的反腐提供帮助。追逃追赃的角度来说,我们需要和其他国家突破反腐工作的制度壁垒和法律限制,能够以更加公平、平等、开放的侦查能力看待国际合作。
华商报:贪官外逃该如何预防?
庄德水:贪官外逃之前,一定会提前布局,包括资产转移、家属移民出国等,预防还不如预警。因此我们要建立贪官外逃的预警机制。这应该由我国公安、司法、海关、银行等部门形成一个合作网络,共享相关信息。这就需要我们突破现有反腐机制的限制,以中纪委为主要领导,结合其他各部门的力量,共同建立一个预防贪官外逃的国内反腐合作网络。以这个网络为基础,能够把相关官员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亲属信息、工作信息、出国出境信息、资产使用信息等录入到大数据库中去,进行实时的监控和分析,提早预警。这从技术角度来说是完全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