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查封疫苗品种:12种疫苗皆为第二类疫苗
- 发布时间:2016-03-22 09:06:19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山东省济南市庞氏母女非法经营疫苗案持续受到关注。昨天上午,山东食药监局稽查局发布消息,公布了被查封的疫苗品种全名单。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
据山东食药监局消息,该部门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名单。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一是由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组成案件处置工作小组,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加强协调联动,以最大的决心、最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处置工作。
二是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协作联动,逐条梳理案件线索,对所有案件线索,全力追查、一追到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立即组织疫苗经营、使用单位对所有库存疫苗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来源不明疫苗,立即封存,对不按要求办理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是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
据通报,此案涉价值达5.7亿,涉及24个省区市。据济南市食药监局信息,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分别涉及北京、黑龙江、四川、广西等20个省区市。而庞某在从上线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以后,又分别卖给了她的众多下线,目前梳理出从庞某处购买疫苗以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是193条。涉及疫苗流向了下线总共有24个省区市,分别为安徽、北京、福建等。
同时,记者从北京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已对本市6家疫苗生产企业及28家具有疫苗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向个人违法销售疫苗的行为。
据了解,案件暴露出疫苗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诸多漏洞。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如果近期接种过疫苗而想确认是否安全的话,可以拨打1232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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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二类疫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相对于一类疫苗来说,二类疫苗由于是付费自愿接种,因此利润空间更大。此次事件中涉及的疫苗则是条例中规定的二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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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成立联合工作组
昨晚,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三部门发布《关于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尽快查清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要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
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应根据山东省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对涉及本地区的嫌疑人尽快核实身份,及时查明疫苗购销情况。对属于销售上线的,应当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情况;对属于购进下线的,应当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销售去向等情况。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根据事实和情节严肃查处。查处情况要逐案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通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对查实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查明疫苗最终去向及使用情况。
通知称,省级联合工作组需将本地区情况汇总后,于每日17时前分别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案件查办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
广东已控制一涉案嫌疑人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通报,广东已成立专项工作组,会同警方展开调查。同时,广东已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及专项检查,并召开全省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和疾控单位集中约谈会议。
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案嫌疑人涉及广东3人,上线人员1人,为“深圳黄增财”,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东汕头。下线人员两人,分别为“揭阳黄坤进”,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东揭阳;“李其爱”,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东湛江。
20日中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公安厅治安局通报了相关案
件线索,请求对涉及广东的3名涉案嫌疑人开展调查,尽快核实身份,抓紧查明是否存在疫苗非法购销及相关具体情况。(根据最新情况,公告中疑似深圳卖家的“黄增财”目前已被深圳公安部门控制,将对其展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