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病医保支付比例达50% 年内实现全覆盖
- 发布时间:2015-07-23 09:05:51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朱苑桢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部署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安全高效绿色发展之路;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
会议决定,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根据会议确定的目标,大病医保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大病保险支付后部分患者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问题,会议明确大病医保将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由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为困难患者给予帮助,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大病保险制度设计之初就确定了由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的原则,经过三年实践,这项制度已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保监会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
同时,由于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近年来商业养老、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加速结合,不仅丰富了保障层次,也提高了保障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发现,目前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泰康养老、阳光人寿等多家大型险企已经参与到大病医保的承办中。长江证券研究所此前发布的报告预测,大病医保覆盖人口或逼近10亿人,人均缴费水平提升至40元左右,市场空间约为400亿元,将利好医疗信息化企业和参与的商业保险机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对《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表示,大病保险业务在内的各类医保结算经办服务,是获得基础医保账户的最重要路径。而从未来趋势看,对于医保账户的绑定情况,将成为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随着城镇化带来医疗保险需求增长,以及城居保和新农合整合、完善医保控费和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等逐步完善,这都将为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基础医疗保险领域打开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