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 三个月省药费上亿元
- 发布时间:2015-05-25 08:39:49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马艺文
前天,东莞市卫计局局长金行中带队做客“阳光访谈”。金行中在访谈中透露,今年东莞所有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前3个月已为群众节省药品费用超过1亿元。
不过,在药品零差价销售的同时,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等上调了。因此,减去调整后增加的费用,实际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1814万元,平均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下降10.3元,每床日药品费用下降32.1元。
药品不加价 服务费提高了
从今年元旦开始,东莞所有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金行中表示,这是东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以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民生工作。
“通过破除以药补医,从根本上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构建体现公益性的补偿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渠道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金行中说。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公立医院因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价格给予补偿。
其中上调门诊诊查费,三级医院每人次增加7元;二级医院每人次增加5元;上调住院诊查费,三级医院每床日增加30元,二级医院增加25元;上调住院护理费,三级医院每床日增加20元,二级医院每床日增加17元。上调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不合理用药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如何保证全市所有公立医院能把药品零差价销售这项工作做到实处,东莞市卫计部门也想了很多办法。金行中说,一方面是制定管理办法,一方面则是加强监督。
“严格考核办法,促使医院减少药品使用量;通过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提高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省的指标要求;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施治,遏制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这些举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金行中透露,今年前3个月,全市公立医院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1.076亿元,减去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后增加费用8948万元,实际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1814万元,平均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下降10.3元,每床日药品费用下降32.1元。
金行中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从根本上切断了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合理用药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提高了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访谈中,有市民再次提及了上环与新生儿入户挂钩的问题,对此,市卫计局副局长方泽槐表示,一直以来不少市民询问上环与入户挂钩问题,事实上市卫计局去年已明确表示新生儿入户不与上环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