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40家公立医院确定医责险代理 费用医院出
- 发布时间:2015-01-08 14:46:30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孔彬彬
第三方调解机构成立后,医疗纠纷除了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诉讼解决外,还可以通过医调委来调解认定责任,这为医责险的推行打开了大门。资料图片
频繁发生的患者伤医事件,使公众对医患纠纷的关注度不断升高,作为化解医患纠纷的工具之一,医疗责任保险越来越受关注。经过前期密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日前,东莞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组织全市公立医院院长在听取相应保险(经纪)公司现场答辩后投票公选,拟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全市公立医院的医疗责任险统保事宜。这意味着东莞市在探索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方面又迈出了新步伐。
医疗纠纷日益频繁
听过车险、寿险,但是对于普通市民来讲,医疗责任险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概念。医责险有啥用?据介绍,医责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牵扯到经济赔偿,由保险公司代为赔付。
东莞是医疗纠纷的“大市”。据统计,2011年,东莞受理的医疗纠纷有162宗,其中上升为“医闹”事件37宗。2012年受理医疗纠纷106宗,其中“医闹”事件35宗。2013年受理医疗纠纷130宗,其中“医闹”事件24宗。而在赔偿金额上,2011年医患纠纷赔偿金额830多万元,2012年医患纠纷赔偿金额1240多万元,2013年医患纠纷赔偿金额1311多万元。
5月,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该文件中明确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应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投保。
之所以加快推行医责险,东莞市卫计局医政中医科有关负责人解释,首先是迫于医疗纠纷日益频繁的大环境。此外,2013年10月东莞医调委的成立,给医责险推行带来了契机,“第三方调解机构成立后,医疗纠纷除了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诉讼解决外,还可以通过医调委来调解认定责任,这为医责险的推行大开方便之门。”
医责险确定代理公司
从2014年5月开始,有关医疗责任保险的购买方式便先后传出过多个版本:一是由东莞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东莞的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二是广东省医调委主推的全省医责险统保模式,即通过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统一招标,由数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三是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医责险。
为了确定最优方案,在去年一年,东莞市卫计局分别与数家保险(经纪)公司就医疗责任险统保事宜进行多次沟通,并根据部分保险(集团)公司的保费计算公式,对东莞市40家公立医院近三年的医疗责任险投保金额和当年实际赔付金额进行对比测算。期间两次召开各公立医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会议讨论承保单位遴选及合同条款问题,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争取合同条款和保费的优惠。
2014年12月初,市卫计局组织全市公立医院院长召开医疗责任险承保单位公选会议,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保险行业协会分别就其医疗责任险保险方案进行说明和答辩,各医院院长现场实名投票。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原则上同意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医疗责任险统保的经纪公司,代理全市40家公立医院的医疗责任险统保工作。
保险费用由医院支出
每家医疗机构规模不同,那么面对的保险费用也不同,具体的费用应该如何计算?
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医疗责任险保额将根据该院的门诊、住院业务量、床位数、医务人员人数以及医院类别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综合计得。
江泰有关负责人透露,初步测算,第一年40家公立医院购买医责险的保费1700万元,而2013年所有医院赔偿总额大约为1500万元。
不过,从具体的费用来说,江泰测算一年要出的保费高达数十万甚至一两百万,有的比赔偿金还高几倍。以东莞市人民医院为例,2013年测算的保费为224.75万元,实际发生的赔付金额为121.35万元,金额相差了近一倍。
“希望还能下调”,对此,卫计局则表示,在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保障实际理赔工作运作科学、合理、简便、流畅的前提下,争取最大限度的条款和保费优惠后,医疗责任险统保工作可望在2015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医疗机构的保费由谁埋单?市卫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医责险的医疗机构,其保费支出会从医疗机构业务费中列支,按照规定计入医疗成本。按照收入支出两条线管理的医疗机构,保险费用由财政列支。根据测算,保费约占医院业务收入的2‰。
医患之间有了“缓冲器”
医责险有什么好处?据介绍,对于医方而言,它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分担医疗责任,保险公司可以在医患之间扮演“缓冲器”的角色;而对于患者而言,在发生医患纠纷时,患者最关心的经济赔偿问题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问题的解决可能会简单得多。
不过,东莞市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目前对是否参加医责险,还没有定论,“我们估算了下,我们每年需要交200万元的保费,但我们实际支付的医疗赔偿费用,远远没有那么多,因此是否要参加,我们还要看卫计部门的通知。”
对于医责险,该负责人更担心的是其效用,“如果医责险能够像交强险一样,如果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能够全部处理,不用医院介入,我们当然欢迎,但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的,现在除了医疗事故鉴定,还有司法鉴定等多种途径,这些都要医院亲力亲为,医责险实际上并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
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该院依据广东省医责险统保方案进行测算,大约每年保费170万。“去年,我们医院因医疗纠纷赔偿的金额是100万左右。”该负责人表示,“保费是否合理还需要市场检验,如果投保后,医院保费与每年赔偿额能够趋于平衡,保险公司微利,则能达到医院、保险公司、患者三方共赢,才能够长远发展。”
不过,有医院负责人也表示,不能单纯拿往年赔偿额与保费相比,“这跟车险一样,也许你每年交保费,却一次也没得到过赔偿,但保险的意义在于保风险,比如出现一个重大医疗事故,需要较大赔偿额,保险则能够分担风险,所以保险的责任范围、限额都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