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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保险新省九条 鼓励保险公司设医疗机构

  • 发布时间:2015-01-07 08:46:3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周慧  责任编辑:孔彬彬

  记者昨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业界称为“新省九条”),明确广东保险业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5000元/人。

  “新省九条”亮点包括: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机制;支持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鼓励保险公司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并在医生多点执业、社保定点资格、医疗人才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加快教育类保险发展,大力发展储蓄型教育保险;对因公共场所暴力恐怖事件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建立台风、暴雨、地震等巨灾风险的指数保险制度;研究建立保险资金与我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对接平台,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我省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粤港澳合作平台,扩大保险业对港澳开放等。

  此外,“新省九条”明确了广东保险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5000元/人,全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居民人均拥有一份人身保险保单,保险赔款支出占重大灾害损失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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