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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市场机制 东莞非公立医院服务自主定价

  • 发布时间:2014-10-16 09:11:5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彭筱璐 刘文彬  责任编辑:孔彬彬

  日前,东莞市物价部门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具体价格。

  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数据,东莞非公立的民营医院有30多家,占全市医院总数量近一半。非公立医院的价格放开引发市民担心:以后去医院看病是不是要多花钱了?对于市民的担忧,市物价部门解读,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不意味着医院可以随意抬高服务和医药的价格。物价部门将会在网站上公布每家医院的服务价格,而医院全部收费明细都要进行公示,此举将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政策:自主定价服务不涉及药品

  日前,东莞市发改、卫生以及社保三部门的联合发文,从本月起,取消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备案。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具体价格。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试行,12月31日结束试行期。

  记者了解到,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后,非公立医疗机构将根据市场供求及竞争情况,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东莞市发改局物价部门收费管理科负责人陈健菁表示:“改革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和特殊医用材料仍执行现行的政府定价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自主定价的仅为医疗收费项目,如护理、医生诊疗、器械检查等,并不涉及药品。

  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根据自身特点可提供个性化需求的医疗服务,其收费方式也可灵活多样。相关负责人介绍,医院可按服务项目收费,可以按病种打包收费,也可以按服务人次等确定收费方式。

  年底前公布现行价格

  新规规定,住院病人每日清单制度。设有床位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要每天免费向病人或家属发放收费明细清单。物价部门解读,清单中的医疗服务必须载明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和金额等。

  据悉,每日费用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一份留医疗机构。目前,公示牌以及住院费用清单,价格主管部门都设计好了样板,各非公立医疗机构须按样板执行。

  此外,所有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在12月31日前,将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药品(疫苗)价格以及耗材价格上报,由东莞市发改局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从2015年1月1日起,每年5月1日前,各地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将上一年度执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以及医疗收支、费用等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网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担忧:以后看病会不会多花钱?

  “现在价格放开了,以后看病会不会更贵呢?”新政策一出,不少市民表示了担忧。

  东莞市发改局物价部门收费管理科负责人陈健菁解释,医院首先是确保价格的公开透明。将主要的医疗服务价格明细在显眼位置予以公示。“按新规,非公立医院将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计算机管理,全部收费明细都要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民营医院:短期内不会涨价

  “这项措施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康华医院副院长王春梅表示,东莞的非公立医院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但一些如医疗美容等行业需要服务来引导价格。

  放开价格后,由于医疗服务将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短期内不会出现涨价局面。而患者会根据服务和价格等因素综合考量,长久来看,利于市场的发展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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