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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布埃博拉相关病例诊断标准和处置路径

  • 发布时间:2014-08-22 09:02:42  来源:健康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孔彬彬

  8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规定了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判别标准。通知明确,留观病例也应按照确诊病例的转运要求,转至定点医院单人单间隔离观察,动态监测体温,密切观察病情。

  通知指出,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旅行史,21天内接触过来自或曾到过疫区的发热者,21天内接触过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接触过被感染的动物等,都应作为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的流行病学诊断依据。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任何一项且体温>37.3℃的患者,定义为留观病例。具备流行病学史中任何一项,且体温≥38.6℃,出现严重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腹痛;或发热伴不明原因出血等情形,则符合疑似病例的判断标准。确诊病例则是在留观或疑似病例的临床表现基础上,经实验室检测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病毒抗原检测阳性等的病例。

  通知要求,对留观病例,应按照确诊病例的转运要求,转至定点医院单人单间隔离观察,应采集标本,在医疗机构达到生物安全2级防护水平实验室的相对独立区域内进行非病原学检测,并按规定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对疑似病例,若病原学检测阳性,则应转为确诊病例,进行相应诊疗;若发热已超过72个小时,应采样进行病原学检测,阴性者排除诊断;若发热不足72个小时,病原学检测阴性,需待发热达72个小时后再次进行病原学检测,仍呈阴性者排除诊断。

  通知还规定了相关病例解除留观的条件和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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