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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仁皮肤病医院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 发布时间:2016-03-15 15: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吴起龙

  据昨日下午省高院、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烟草局、省保监局、省律师协会、省消保委等11家单位发布了2015年维权数据以及维权典型案例。 2015年6月30日,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根据电子邮件举报,对合肥国仁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发布违规医疗广告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自2015年以来,当事人合肥国仁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在其自设网站上宣传“合肥国仁皮肤病医院,是安徽省第一家国家三级皮肤病专科医院,现已被政府指定为合肥皮炎专业治疗基地。 2014年,卫生部正式指定国仁为5大疑难皮肤病疾病研究院”等内容,而事实上,合肥国仁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并未被评定为国家三级皮肤病专科医院及政府指定的皮炎专业治疗基地。合肥国仁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合肥国仁青春痘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国仁牛皮癣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国仁白癜风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国仁胎记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国仁性病研究院有限公司也未被卫生部指定为5大疑难皮肤病疾病研究院。

  另外调查发现,当事人在网站上宣传研创出内调外养、标本兼治的治疗顽固性皮炎的方法——中医抗敏固本四联疗法。称“该疗法是中西医技术结合的全新给药技术,不损肝肾,无刺激,无副作用,当天止痒,15天根除皮炎。现已治愈各类皮炎患者21450包括8541名疑难型皮炎患者,有效治愈率达99.7%”,并附有部分患者病历,包括姓氏、年龄、何时就诊、症状、诊断、治疗过程、治疗效果,患者照片等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内容,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分别罚款10000元,两项合并执行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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