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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病人两月转4次院 新规或减少医院"赶人"现象

  • 发布时间:2016-01-08 09:23:44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何颖思  责任编辑:吴起龙

人社部门透露今年医保与医院结算采用新方法

  有望减少医院“赶病人”现象

  近日一篇《医生为什么赶你出院 因为你是医保病人》的文章又把“赶病人”现象推上风口。“赶病人”情况存在多年,为何一直未能根治?昨日,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医保与医院结算采用新的结算方法,以减少医院推诿病人的情况。

  “赶病人”成多年痼疾

  住院十来天就要转院,再住十来天,又转其他医院,感觉就像医院的“候鸟”一般,提起住院“劝退”,不少市民都表示有此遭遇。市民陈女士的爸爸去年10月由于心跳停跳入院,经抢救后至今生活未能自理,每天都要打点滴吃药,可住院2个月以来,已经转院4次。“住10天左右,医保费用到1万元就被要求转院。”陈女士说,她爸爸就在越秀区的几家医院里轮流转,本来生病已经够辛苦,还要这样折腾。

  “赶病人”也好、“劝退病人”也好,类似报道不时见诸报端,持续多年。早在2003年,本报就曾报道,若个别医保定点医院因医疗费用超过平均定额而赶参保病人出院,参保人可以投诉。10年后的2013年,广州举行的羊城论坛上仍有市民提出住院到一定额度就被“赶出院”的问题。

  并未针对病人个体作限制

  “赶病人的原因很多。”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医保费用管理是要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若医疗费用花多少就报销多少,会导致医保支出上涨无度。虽然医保管理部门在与医院结算时确定了年度总额控制指标,但并没有针对每个病人做出限制,不会限制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反而是在医院绩效管理上,有平均住院日的指标。

  该负责人表示,也有部分参保人明明达到出院标准却不愿意出院,认为病要完全好了才能出院,这与医疗的判断有不一致的地方。

  有医疗人士认为,平均住院日等并非硬性指标。不愿署名的心血管专家认为,病人成为医院之间的候鸟,主要问题在于医保结算政策不够弹性。

  有医疗人士指出,一些需要长期住院的病人(比如中风),如果在社区有比较完善的康复机构,是不必要待在三甲医院的。但由于现在社区医院的水平与三甲医院相差甚远,中风病人又往往是老年人,基础病变比较多,家人宁愿病人待在三甲医院,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虚耗。

  新办法引入“人次人头比”

  医保处负责人介绍,2014年广州出台了新修订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三年一签,今年将签订新的协议,因此今年医保与医院结算采用新的结算方法,有望减少医院推诿病人、分解住院等不合理做法。

  旧办法中,医保局跟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清算是按照“定额标准”与“住院人次”的乘积确定的,超过标准115%以上费用不补;新办法则允许定额标准有合理增长,还引入了“人次人头比”指标,来避免分解住院。据介绍,所谓人次人头比,就是住院人次与住院人数的比例,也即平均每个病人的住院次数。如果医院不合理地分解住院、同一病人同一次生病重复住院,人次人头比指标就会升高,年终考核值就会升高,最终导致超标。

  重病费用高另有结算办法

  有医院担心,危重病费用很高、病人较多导致超标,对此医保处负责人表示,结算办法已有考虑。住院医疗费用超过普通疾病平均费用定额4倍的病例,界定为“大额病例”,将会由医疗专家进行集体评审打分,超过4倍部分的费用,按平均得分作为对应的百分比支付,比如评分是100的,医保就会100%支付,评分是90的,就按照90%支付。

  此外,不论有没有医保,“赶病人”出院都是违规的,接下来管理部门将会检查查处不合理分解住院、赶病人出院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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