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执法仍面临诸多挑战
- 发布时间:2014-12-09 09:19:54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孔彬彬
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举行座谈会,相关专家表示,《条例》的出台是中国控烟史上的里程碑,如果能够全面有效实施,将最大程度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但我国的控烟工作也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条例》如果出台,执行是关键。
《条例》拟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的这份《条例》,有望成为我国首部全国性的控烟法案。《条例》明确提出,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影视剧中出现变相烟草广告或室内公共场所吸烟镜头;要求在烟盒包装上加印大而清晰的健康警示标示;要求公务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带头控烟等等。
如此严格的控烟法案,有人“点”赞,也有对法案可行性的疑问和探讨。
特别是“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一条,与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广告法(草案)》相关规定并不一致。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希望控烟法案能反过来推动《广告法》的进一步修订,因为“国际控烟经验证实,用法律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明显有助于遏制烟草的消费量,有助于青少年远离烟草”。原卫生部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现有吸烟者超过3亿,7.4亿人遭受二手烟的危害,其中包括1.8亿的儿童青少年,13-15岁中学生吸烟率为6.9%。中国每年因烟草导致的疾病死亡人数130万,超过因艾滋病、交通事故、结核等致死人数的总和。
专家:应明确烟草依赖为疾病
至于控烟进程的推进,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著名心血管专家胡大一表示,应明确烟草依赖为疾病。询问吸烟史与吸烟现状及戒烟指导与治疗应写入常规门诊和住院病例,并列为病历评审标准;烟草依赖症与高血压、糖尿病一样列入病历的诊断;烟草危害和戒烟指导与干预应作为医学教育和毕业后继续教育及职称晋升考核的必须内容。
另外,戒烟的心理行为与药物治疗应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至少对已患有冠心病、接受过支架介入、搭桥手术与心脏移植手术的患者,应有戒烟治疗的医保支付保障。
调研:室内场所全面禁烟未增加执法难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表示,全国已有哈尔滨、天津、深圳、广州、上海等14个城市颁发了地方性公共场所控烟法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也已于今年11月28日通过,规定室内场所全面无烟,国家立法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对城市控烟执法调研的结果发现,室内场所全面禁烟没有增加执法的难度,而部分禁烟恰恰会增加控烟执法的复杂性和难度,会影响法规的有效实施,但国内禁烟执法仍面临诸多挑战,应做好充分准备。
群体:教师吸烟会影响更多未成年人
为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条例》第四章规定,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确认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有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志。
中国抗癌协会科普宣传部部长、北京宣武医院胸外科主任支修益表示,控制和预防未成年人吸烟,教师群体也值得关注,“我们男性教师吸烟率在40%以上,教师的吸烟行为会影响更多18岁以下的青少年、学生更早进入烟民队伍”。
举措:烟盒包装警示是关键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向公众警示教育烟草烟雾危害。其中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
在专家看来,这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高级项目官员甘泉认为,在执行的过程当中,老百姓对烟草及二手烟危害的知晓度并不是很高,那就要宣传,“宣传要很多的经费,国外的例子是关于控烟宣传动辄几千万甚至几亿美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出台以后,我们恐怕很难拿出那么多钱进行宣传,而烟盒包装基本上是不需要费用的宣传手段,绝不能放弃。”
■背景知识
自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192个成员国通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明确指出,烟草烟雾可导致多种疾病,要求各国政府采取政策和法律手段避免烟草烟雾对公众的危害。2006年1月9日起,《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经全国人大批准在我国正式生效。目前,已经有40多个国家颁发了公共场所禁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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